
刑满释放后主动还债,法院为她按下"信用重启键"


1月5日,刚结束两年多服刑生活的陈某走进了巴东法院执行局。“法官,我来还钱。”出狱后,她心中最牵挂的不是自己的未来规划,而是那份未履行的债务。
曾经的失信
时间回溯至2022年3月,陈某和刘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对簿法庭。经法庭调解,陈某须偿还刘某欠款本金及利息4万余元。陈某因面临经营困境,未能及时履行。2023年3月,巴东法院立案执行,后将陈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同年10月,陈某因一起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二个月。
“在监狱里,我每天都在想这件事。”陈某坦言,“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不能因为自己服刑就逃避这个责任。”
狱中的决心
服刑期间,陈某积极改造,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对自己的过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她开始思考出狱后的生活,第一件事就是如何偿还债务。
“我在里面参加了劳动,攒了一点钱,虽然不多,但这是个开始。”陈某表示,服刑期间有限的劳动报酬,她都尽量存下来,为出狱后的还款做准备。
主动的履诺
“我在里面参加了劳动,攒了一点钱,虽然不多,但这是个开始。”陈某表示,服刑期间有限的劳动报酬,她都尽量存下来,为出狱后的还款做准备。
甫一出狱,经与家人协商,陈某带着在狱中积攒的微薄积蓄和家人资助的钱款,径直来到巴东法院执行局,“请法官帮忙协调,我要还钱”。
“我当时看到她时,真的有些意外。”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回忆道,“很多被执行人想方设法逃避债务,而陈某却在出狱第一时间主动来履行义务,这种守信精神令人尊重。”
经执行干警沟通协调,陈某一次性缴纳案款41000元,将此案履行完毕。
诚信的光芒
“人无信不立。”陈某说,“我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证明改过自新的决心,也希望能给其她有类似经历的人一个正面的示范。”巴东法院已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并解除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陈某的案例,正是社会诚信建设的一个生动注脚。近年来,巴东法院持续加强执行诚信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给守信者“广阔天地”,以司法利剑守护社会诚信底线,为诚信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诚信,不仅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更是每个人内心的一盏明灯,照亮迷途者回家的路。陈某的故事提醒我们:无论经历何种困境,坚守诚信,终能赢得尊重,重获新生。
| 来源 : 巴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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