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持续深化文明交通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结合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题部署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
![]()
![]()
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街道、社区干部,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职责作用,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快递外卖行业为重点,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逆行、抢单超速、分心驾驶、机非混行、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过街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着力强化路面管控、依法查处、教育劝导、源头监管、宣传警示等工作,全力维护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
![]()
![]()
现将近期查处的
典型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以案为戒
文明安全出行!

案例一
![]()
查处时间:2025年12月12日09时40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嘉定北路。
驾驶车辆:川L7***9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宋某明。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宋某明驾驶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案例二
![]()
查处时间:2026年1月7日17时39分许。
查处地点:市中区鹤翔路。
驾驶车辆:川LA8***3电动自行车。
违法驾驶人:邹某某。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邹某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文明、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
广大驾驶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以及行人
行程再忙,安全勿忘!
为美好生活勤劳奋斗的同时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严禁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占道行驶,以及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切勿加装遮阳雨篷
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
编 辑 | 胡 荀、谢霁平
审 核 | 刘 冉
签 发 | 刘学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