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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坡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眉东府规〔2025〕7号),明确了烟花爆竹燃放的禁放区域、时段及相关要求。
根据通告内容,烟花爆竹推荐燃放区域(通告内图示绿色部分)为:南环线东段、南环线东段与岷东大道交叉口以南道路两侧,绵延长达17公里。这里道路平坦开阔,并设有充足停车位,出行与驻停都十分便利~
公告全文如下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常年禁放
禁放区域:苏祠街道、大石桥街道、通惠街道辖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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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时禁放
( 一)禁放区域:太和镇;多悦镇、尚义镇工业大道西侧3公里以东;修文镇工业大道西侧3公里以东—S40广洪高速以北区域;富牛镇岷东大道东侧3公里以西;崇礼镇岷东大道东侧3公里以西、复盛社区;松江镇南环线以北;永寿镇南环线以北—岷东大道东侧3公里以西;三苏镇丛林村(原同心村区域)、济光村。
(二)禁放时段:2026年2月15日(腊月二十八)00:00至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24:00。
三、除本通告第一、二条规定外,下列地点、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 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场所 和区域。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 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 燃放烟花爆竹。
五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依 法查处。
六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有燃放烟花 爆竹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110、东坡生态 环境局38115122、区应急局38203936。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眉山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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