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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的温度,藏在对程序正义的坚守里,藏在对权责边界的敬畏里。翰林南城的风波,不仅是一个小区的治理困境,更是对所有基层行政机关的提醒:唯有做到权责清晰、程序正当、行政行为审慎克制,才能真正维护政府公信力与业主自治制度的严肃性,让基层治理走向和谐有序的正轨。
一纸行政通知,搅乱了成都双流区翰林南城小区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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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航港街道办事处向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要求翰林南城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在业主群引发轩然大波。文件中“必须召开”的强制表述,不仅让部分业主质疑其合法性,更将“基层行政权力如何界定与业主自治的边界”这一核心命题,推到了公众视野的聚光灯下。目前,已有业主通过纪检、信访等多个渠道反映情况,一场关乎程序正义与基层治理尺度的博弈,正在悄然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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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翰林南城与街道办的首次治理冲突。回溯媒体报道可知,早在2021年,该小区就因物业费上调事宜经历过两次街道办叫停业主大会决定的风波,最终导致第三届业委会集体辞职;2023年,街道办在未获业主共同决定的情况下直接公告选聘物业公司,同样遭到业主强烈质疑。如今的“文件施压”事件,更像是过往矛盾的延续,让业主们对行政权力过度介入自治事务的担忧,达到了顶点。
一、20%业主联名”提存疑,行政认定为何跳过关键核验?
街道办这份“强制通知”的核心依据,是“20%以上业主联名提议”以及业委会“逾期未作决定”。但在业主们看来,这个看似合规的依据,恰恰忽略了最基础的法定前提——联名提议人的业主身份必须真实、合法,材料需可依法核实。
据小区业主反映,业委会在收到所谓“20%业主联名提议”后,第一时间就依法提出了身份核验要求,可相关提议人员却拒绝提供必要的权属证明及身份材料。这就导致“联名提议”的合法性始终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后续程序自然无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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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并未督促提议方补充材料、完善程序,反而直接以行政文件认定业委会“逾期未作决定”,并下达强制性要求。这种跳过关键事实核查的行政行为,在业主眼中完全是“事实认定不充分、程序适用失当”的典型表现。正如有业主直言:“连谁提的议都没核实清楚,就逼着业委会开会,这样的会议从根上就站不住脚。”
二、依法履职变“不作为”?业委会的制度性风险谁来买单?
更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业委会的审慎履职,竟被简单定性为“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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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法规,若临时业主大会在程序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被强行启动,后续一旦被认定无效,相关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民事风险,都将由业委会成员个人承担。这意味着,业委会在身份未核实的情况下贸然推进会议,无异于“背锅前行”。
事实上,业委会并非消极拖延,而是多次向社区及街道反映实际困难、沟通协调解决方案。这种为规避程序风险而做出的努力,本应被视为依法尽责,却反而遭到行政文件的“倒逼推进”。有业主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依法办事还要被施压,以后谁还敢当业委会成员?这种导向只会让业主自治制度陷入寒蝉效应。”
司法救济路径明确,行政权力为何要“替代裁判”?
此次风波中,一个关键细节被反复提及——司法救济路径本就清晰可循。
据业主反映,在之前小区物业费提档升级等争议事项中,已有专业人士明确指出,对投票结果或程序存在异议的业主,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作出权威裁判。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也是解决此类争议的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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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司法救济路径明确存在的前提下,街道办却选择以行政文件的形式施压,要求业委会“必须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这种做法在客观上形成了“行政权力介入甚至替代司法判断”的既成事实,不仅弱化了司法救济的权威性,也与“依法行政、权责清晰”的原则相悖。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言,基层行政机关的核心职责是“指导协调”,而非越过司法程序直接“定方向、下结论”。
基层治理的初心是“依法指导”还是“结果导向式干预”
说到底,翰林南城的这场风波,早已超越了“是否召开一次临时业主大会”的具体争议,直指一个更具普遍性的基层治理命题——街道办事处在业主自治事务中,权力边界应当止于何处?
《民法典》与《物业管理条例》早已明确规定,业主大会及业委会依法实行自治,街道办事处履行的是“指导和监督”职责,而非“决策和命令”职责。这一定位清晰界定了行政权力与业主自治的边界:行政机关可以指导程序、协调矛盾,但绝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业主的共同决策,更不能为了追求某个“结果”而忽视程序正义。
回顾翰林南城的过往治理历程,从两次叫停业主大会决定,到直接主导物业选聘,再到如今的“文件施压”,街道办的多次介入都引发了业主的广泛质疑。这也提醒着所有基层治理者:脱离程序正义的“好心”,很可能酿成“坏事”;超越权力边界的“干预”,只会激化矛盾、损害政府公信力。
业主呼吁:回归依法行政,让治理回到正轨
目前,小区业主已通过书面形式向相关纪检、信访和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核心诉求只有一个:希望相关部门审慎核查西航港街道办这份文件的事实基础、法律依据及适用方式,避免以行政权力对业委会形成实质性强制压力。
业主们的期待很简单:一方面,督促相关提议方依法提供真实、可核实的业主身份材料,让会议召开的前提合法合规;另一方面,对存在争议的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非以行政文件“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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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的温度,藏在对程序正义的坚守里,藏在对权责边界的敬畏里。翰林南城的风波,不仅是一个小区的治理困境,更是对所有基层行政机关的提醒:唯有做到权责清晰、程序正当、行政行为审慎克制,才能真正维护政府公信力与业主自治制度的严肃性,让基层治理走向和谐有序的正轨。
这场行政与自治的边界之争最终将如何收场?我们将持续关注。
来源|物业黑板报
原标题|行政文件强压业委会开大会?双流区西航港街道办事处介入翰林南城风波:业主自治的边界,容得下行政越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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