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当事人登报道歉
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登报致歉 220万赔偿背后的未成年人责任警示
2026年1月8日,《人民法院报》3版刊登了一则特殊的道歉声明,落款为海底捞“小便门”当事人唐某及其父母。声明中,17岁的唐某坦承错误,向涉事餐饮企业真诚致歉,并承诺将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其父母也作为监护人表达了愧疚之意,承诺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这则迟到近一年的公开致歉,为这起曾引发全网哗然的公共事件画上了重要的法律句点,也再次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行为边界、监护人责任及企业商誉保护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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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法院报》刊登的声明内容,唐某在致歉中写道:“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也接受到了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我会吸取深刻的教训,改过自新。长大后,我要努力成为一位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有担当的人。”其父母则在声明中明确表示:“作为监护人,我们对于孩子做出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他成长为一名行为规范的好公民。”
这则道歉声明的刊登,源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生效判决。时间回溯至2025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在网络平台疯狂传播,引发轩然大波。视频中,两名少年在火锅店包间内的出格行为,不仅让公众感到强烈不适,更直接引发了对海底捞品牌食品安全与消费环境的广泛质疑。事件发酵后,上海黄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很快锁定了涉案的两名17岁未成年人唐某与吴某,并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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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调查的深入,这起事件的完整脉络逐渐清晰。经查,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与吴某酒后邀约朋友前往上海某海底捞门店就餐。在包间内用餐期间,二人玩“真心话大冒险”输掉后,为寻求刺激竟先后站上餐桌,向沸腾的火锅内小便,还相互用手机拍摄视频。同行友人见状虽感尴尬却未劝阻,而唐某临走前还将餐具扔进火锅、挪动餐桌椅,造成包间内环境狼藉。2月27日,吴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至微信朋友圈,尽管随后迅速删除,但视频已被大量下载传播,短时间内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搜,相关话题阅读量突破10亿次。
事件曝光后,海底捞品牌瞬间陷入严重的商誉危机。涉事门店的网络评论区被负面评价刷屏,全国多地门店客流量锐减,企业接到大量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为遏制负面影响扩散、挽回消费者信任,海底捞方面迅速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对涉事门店的全部餐具进行销毁换新,对门店进行深度全面消毒;于2025年3月12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道歉声明,承诺对2月24日至3月8日期间在涉事门店堂食的4109单消费者全额退还餐费,并按消费金额的十倍给予现金补偿;同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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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底捞总公司)与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事门店运营主体)共同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为由,将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诉至法院。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六名被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赔偿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余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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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与吴某共同故意实施向火锅内小便的行为,且在明知视频公开可能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情况下,仍放任其传播,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构成对原告方财产权与名誉权的共同侵权。关于赔偿范围,法院明确:涉事门店更换全部餐具、深度消毒的费用属于合理财产损失,酌情支持13万元;企业向涉事时段消费者全额退款是修复商誉的必要举措,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纳入损失范围,但十倍价款补偿属于企业自主商业决策,不予支持;结合负面舆论对企业经营的持续影响,酌情支持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同时支持维权开支7万元。综上,法院判令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方赔礼道歉;由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若未成年人有个人财产,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此次唐某及其父母在《人民法院报》刊登道歉声明,正是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核心义务之一。法律界人士指出,判令未成年人本人承担赔礼道歉责任,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分析认为,两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侵犯财产与商誉的共同侵权,而商誉属于人格权范畴,依据《民法典》第995条,权利人可主张赔礼道歉责任。判令未成年人亲自致歉,有助于其深刻认识错误、矫正行为,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惩戒功能。
与此同时,22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表示,本案判决明确了监护人的首要责任,既告诫公众未成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也宣示了法律对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的严格保护,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有网友留言称:“高额赔偿并非目的,而是让未成年人和监护人深刻意识到,任何出格行为都要付出相应代价。”
事实上,这起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实施出格行为的案例屡见不鲜,从破坏公共设施到侮辱他人,类似行为背后往往存在家庭教育缺失、规则意识淡薄等问题。本案中,两名17岁未成年人已具备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却为追求刺激漠视公序良俗,最终酿成大错。教育专家提醒,家长作为监护人,不能仅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更要加强行为规范与价值观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学校也应强化法治教育,通过真实案例让未成年人知晓行为边界,敬畏法律权威。
对于企业而言,本案也为品牌商誉保护提供了重要启示。在突发事件面前,海底捞及时采取止损措施、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做法,为企业应对商誉危机提供了参考。但同时,事件也暴露了餐饮行业在包间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不少消费者建议,餐饮企业应加强对包间的动态巡查,完善监控覆盖,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行为,防范类似风险。
截至目前,吴某及其父母尚未完成登报道歉义务,但相关执行程序已在推进中。这起事件从发生到判决执行的全过程表明,年龄并非免责的“挡箭牌”,未成年人的出格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权益,自己和家庭也将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公开致歉不是终点,更应成为两名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起点。而对于全社会而言,这起事件更像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时刻警示着每一个人:公共秩序不容漠视,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唯有敬畏规则、坚守良知,才能共同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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