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34年,汉武帝在长安宫召见董仲舒,一场君臣对话彻底改写了中国两千年的历史走向。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汉武帝采纳,儒家思想正式成为国家官方指导思想,而其核心主张之一“人性本善”,更是被抬到了“千古不易之真理”的高度。
从此之后,大到王朝立法、政策制定,小到民间教化、人际相处,都以“人之初,性本善”为第一准则。可谁也没想到,这个看似充满温情的道德预设,最终却变成了束缚古代社会的枷锁。它让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让权力失去了有效制约,是古代两千年苦难的根源。
要理解“人性本善”如何成为灾难根源,首先得看清它在古代政治中的真实作用。儒家说“性本善”,本质是给所有人画了一张“道德大饼”:君主应该是“圣君”,官员应该是“清官”,百姓应该是“良民”。
既然大家本性都是善的,那治理国家就不需要严苛的法律,只需要靠道德教化,靠每个人的“良知”自我约束。这种思想落实到制度上,就形成了“以德治国”的畸形模式——法律成了道德的陪衬,甚至可以被道德随意践踏。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官场中的“道德攻讦”。自从“人性本善”成为社会共识,想要扳倒一个人,最有效的手段从来不是举报他触犯法律,而是指责他“失德”。因为法律的审判需要证据,而道德的批判只需要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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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庆历五年,一场震惊朝野的“绯闻案”让欧阳修身败名裂。当时欧阳修正在推行新政,触动了守旧派的利益。守旧派找不到他违法乱纪的证据,就编造了“欧阳修与外甥女乱伦”的谣言。这在重视伦理纲常的儒家社会里,是不可饶恕的“大恶”。
虽然朝廷最终调查后认定“查无实证”,但谣言已经传遍天下。欧阳修的政敌们根本不在乎真相,他们要的就是用道德污水把他搞臭搞烂,让他失去立足朝堂的资格。最终,欧阳修被罢官外放,新政也随之夭折。
就连皇帝批评大臣,也习惯性地从道德入手。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推行改革,触动了不少贵族官僚的利益。万历皇帝想要罢免他时,第一道圣旨里根本没提改革措施是否违法,而是指责张居正“擅权乱政,罔上负恩,道德败坏”。先把张居正的道德形象彻底摧毁,让他成为万民唾骂的“奸臣”,接下来的处罚也就显得“名正言顺”了。
这种“道德优先”的逻辑,甚至渗透到了改朝换代的战争中。自古以来,起义军讨伐旧王朝,从来不会说“你的法律不合理”,而是说“君主失德”。
秦末陈胜吴广起义,喊出的口号是“天下苦秦久矣”,背后的逻辑是“秦始皇暴政失德”;明末李自成起义,打出的旗号是“均田免赋”,宣传的核心是“崇祯皇帝昏庸无道,鱼肉百姓”;太平天国运动时,洪秀全更是指责清朝统治者“妖言惑众,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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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起义的本质都是底层百姓不堪压迫的反抗,但必须披上“讨伐失德者”的外衣,才能获得舆论支持。因为在“人性本善”的认知里,君主只要“有德”,就应该被拥护;一旦“失德”,就失去了统治的合法性。
这种逻辑看似合理,却掩盖了最核心的问题:制度的缺陷。起义军推翻了“失德”的旧王朝,建立新王朝后,依然沿用“以德治国”的老一套,最终还是会走向腐败和压迫,陷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循环。
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里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2000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而道德的一切出发点,正是儒家宣称的“人性本善”。这种对人性的盲目乐观,让古代中国始终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对官员的约束,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既然相信官员“本性善良”,那朝廷就不需要制定严苛的法律来限制他们的权力,只需要通过“四书五经”的教化,让他们保持良知就行。从汉代的“举孝廉”,到隋唐的科举制,选拔官员的核心标准都是“德行”而非能力。
一个人只要被认为“孝顺”“清廉”,就能当官;反之,哪怕再有才干,只要道德上有瑕疵,就会被排斥在官场之外。可现实是,良知在利益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明朝中后期,朝廷对官员的道德教育可以说是登峰造极,皇帝经常亲自讲授《论语》《孟子》,官员们也天天把“仁义道德”挂在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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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在这样的“道德盛世”里,贪污腐败却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当时的内阁首辅严嵩,被称为“青词宰相”,天天写文章歌颂皇帝、宣扬道德,可暗地里却疯狂敛财。据史料记载,严嵩倒台后,从他家里抄出的金银珠宝、田产房屋,价值相当于朝廷三年的财政收入。
严嵩这样的例子不是个例。清朝的和珅,更是把“道德伪装”玩到了极致。他在皇帝面前标榜自己“清廉自守,忠君爱国”,背地里却利用权力大肆贪污,积累的财富相当于清朝十五年的国库收入。这些官员都接受了一辈子的“人性本善”教育,可最终还是沦为权力的奴隶。
这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没有法律的硬约束,只靠道德的软教化,根本挡不住权力带来的诱惑。
更可怕的是,“人性本善”的思想让皇帝彻底失去了制约。董仲舒为了让儒家思想适应皇权,发明了“天人感应”学说,宣称皇帝是“天子”,只要“有德”,就会得到上天的庇佑;如果“失德”,上天就会降下洪水、地震等灾异来警告。
这套理论看似是在约束皇帝,实际上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老天是虚无缥缈的,这个约束执行与否完全看皇帝本人。后来皇帝也学精了,只要在灾异发生后下一道“罪己诏”,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这事就算过去了,然后继续为所欲为。
汉武帝晚年,穷兵黩武、大兴土木,导致民不聊生,各地频繁发生地震、旱灾。大臣们按照“天人感应”的说法,劝谏汉武帝“修德自省”。汉武帝下了一道“罪己诏”,承认自己“劳民伤财,德行有民伤财,德行有亏”,可没过多久,他又开始派兵攻打匈奴,继续挥霍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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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开元年间,唐朝达到鼎盛,可到了晚年,他沉迷美色、重用奸臣,导致安史之乱爆发。面对天下大乱,唐玄宗也只是哭着反省自己“识人不明,德行不足”,可这又有什么用?那些因战火死去的百姓,永远也回不来了。
纵观中国古代史,几乎没有哪个皇帝因为“失德”而被法律制裁。他们哪怕荒淫无道、滥杀无辜,只要还掌握着皇权,就能逍遥法外。而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人性本善”的思想让大家相信:皇帝本性是善的,只是一时糊涂;只要通过道德劝谏,就能让他“幡然醒悟”。
可历史一次次证明,没有法律的硬约束,再“善”的本性也会被权力腐蚀。
晚清时期,英国人赫德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在华任职长达54年,他有一段发人深省的话:“我说中国人和我们不同之处可以追溯到根本的出发点:中国人说人性善,我们说人性恶。中国人因而求助于行为准则和由教亦即教育养成的规矩;我们则通过‘惩’,对违法进行治理和处罚,树立法律和规章。”
赫德的话虽然带着西方视角的偏见,却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对人性的不同预设,导致了截然不同的治理模式。西方认为“人性恶”,所以强调法律的约束,用制度来防范人性的弱点;而中国认为“人性本善”,所以依赖道德的教化,最终让权力失去了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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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切灾难的最终受害者,永远是底层百姓。当官员们因为缺乏法律约束而贪污腐败时,百姓就要承受苛捐杂税的压迫;当皇帝因为没有制约而大兴土木时,百姓就要被迫服徭役,妻离子散;当道德攻讦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导致战火纷飞时,百姓就要在战乱中流离失所。
两千年里,百姓就像被踢来踢去的皮球,在“有德”的君主和“失德”的乱臣之间挣扎,却始终摆脱不了被剥削、被伤害的命运。
说到底,“人性本善”本身并不是错,它是一种美好的道德理想。但把这种理想当成治理国家的唯一准则,用道德代替法律,用教化代替约束,就必然会导致灾难。人性是复杂的,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善需要教化来引导,而恶更需要法律来约束。
古代中国的悲剧就在于,过分相信人性的善,却忽视了人性的恶。它希望通过道德让官员清正廉洁,让皇帝贤明仁慈,让百姓安分守己,可最终却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制约,让权力变成了滋生腐败和暴政的温床。
把希望寄托在人性的“善”上,是靠不住的;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作恶者受到惩罚,让行善者得到保护,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让百姓过上安稳的日子。这,或许就是我们从古代两千年的“人性本善”迷梦中,应该学到的最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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