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总工会收到了一封来自受助职工的手书感谢信,信中称其在哺乳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因无法应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向工会求助,尽管过程曲折,最终在工会法援律师的指导下成功捍卫自身权益,而这份胜利,让她真切感受到了工会的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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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先后与关联企业A公司、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与岗位始终未变。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B公司在其哺乳期阶段突然以“业务调整、岗位取消”为由发来辞退通知。面对不公,她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但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将其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计入总工作年限,仅把其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基数之一,判决由B公司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因对判决结果不满,她决定上诉。
“既要照料年幼的孩子,又要应对复杂的法律程序”——该女职工在心中如是描述深陷维权困境的焦虑与无助。2025年11月,她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成都市总工会电话求助。
“了解到详细情况后,我们迅速响应,指派得力人手和专业律师迅即跟进。”成都市总工会参与此次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介绍,“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处于“三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便以“业务调整、岗位取消”等为由,也需提供充分合法依据,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此外,劳动者在关联公司之间非因本人原因换签劳动合同,且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时,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
“B公司在该职工哺乳期内单方面辞退,已严重侵害‘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而一审赔偿金‘缩水’的关键,在于核心证据的缺失。”该工作人员称,“三期”女职工遇到权益受侵害时,最重要的就是留存劳动关系证明、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在后续的援助工作中,他们着力于指导该女职工明确维权方向,收集并固定A、B两公司关联关系及工作年限连续性的关键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采信了相关证据,撤销一审判决,改判B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万余元。
“工会的帮扶,让普通劳动者在维权路上不再孤单;工会的担当,为我们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手写信中,该位女职工如是真诚致谢。
成都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拨打成都市总工会职工法律咨询热线028-81710335或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求助,还可通过川工之家成都频道APP、职工普惠APP、“贝森路2号”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法律服务”,申请线上法律援助。
“职工的认可,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高褒奖,也让我们进一步坚定了用心用情,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信念。”这封来自受助职工的手写感谢信,让成都市总工会每一位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工会干部备受激励。(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娜)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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