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
(九)的通知
浙建站计〔2025〕5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我省2018版计价依据,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妥善解决计价依据应用过程中有关问题,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九)印发给你们。动态调整和补充的定额项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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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九)》
2.《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补充定 额(一)》
3.《城市更新(市政排水设施养护维修)补充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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