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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业务拓展部经理多蓬收到了行政处罚。
其中,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以贷收费、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违法行为,被处以80万元罚款,时任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拓展部经理的多蓬,因以贷收费行为被给予警告。
官网信息显示,盘谷银行于1944年成立,是东南亚第六大银行,也是泰国总资产最大的银行。盘谷银行是国际银行业务的先驱,在所有泰国银行中拥有最广泛的分支机构,在 14 个国家或地区设有超过230家海外分行,包括马来西亚 Bangkok Bank Berhad、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印度尼西亚PT Bank Permata Tbk三家主要国际子公司。1954年,盘谷银行首家海外分行在香港设立。1986年,盘谷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之后相继在汕头、上海、厦门、北京、深圳(原汕头分行转迁)设立分行。
盘谷中国由泰国商业银行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盘谷银行”)全资所有,泰国盘谷银行长期支持亚洲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特别是在东南亚和中国。盘谷中国向境内外客户提供各种银行服务,银行经营的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以及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等。盘谷中国于2009年12月28日在上海正式营业,目前在上海、北京、厦门、深圳、重庆设有分行。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吴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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