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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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指出提升总体目标: 按照“巩固、深化、拓展、提升”工作要求,将电视操作复杂治理成果向医院、培训 中心、养老机构、学校、机场及高铁站等公共场所延伸,指导上述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场所电视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全面提升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水平,改善用户体验、助力服务升级、推动行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视听服务的需要。
《实施指南》提出总体提升要求: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与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贯通发展、插入式微型机顶盒和通用遥控器规模部署、一体化电视试点应用等工作协同推进,实现“一键看直播”、优化直播频 道序号、呈现高清和超高清画质、推广新型终端(包括插入式微型机顶盒、一体化电视机、单电源键通用遥控器)、采用合规直播频道信号源等,保证电视服务的视频质量、便捷性和安全性,以技术革新驱动用户体验提升,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指南》给出了公共场所新增电视服务及现有电视服务改造方案的具体要求。
本《实施指南》已在“广电猎酷”微信小程序科技政策板块发布,点击下方卡片可查询更多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酒店、医院、培训中心、养老机构、学校、机场及高铁站等公共场所的电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用户收视体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编制了《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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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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