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等11部门联合修订《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进一步优化整合相关政策,提高经办规范化水平。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认定办法》,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维持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时予以适当放宽或豁免。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主要作了六个方面的调整修订。包括优化整体框架、规范相关名称、调整收入认定条件、放宽财产认定条件、拓展刚性支出认定范围、完善日常管理要求等。
《认定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放宽,最高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刚性支出认定条件,由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低保标准,调整为认定的刚性支出超家庭总收入的60%,各地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合理比例。建立相对统一的家庭收入认定体系,在申请和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时,参照低保相关规定核算家庭收入。
《认定办法》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限额调整为不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罕见病患者、一级和二级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家庭人均金融资产限额参照《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对特殊困难家庭的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维持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时予以适当放宽或豁免。
《认定办法》规定,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维持基本生活而发生的生活支出纳入刚性支出范围,原则上不超过申请时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将医疗支出的发生范围由定点医疗机构拓展到定点医药机构。将“自然灾害”作为因灾、因意外事故支出的一种情形。
![]()
(江苏民政供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