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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与日本人结婚的中国人而言,当婚姻走到尽头,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成为核心争议点。日本的婚姻财产制度、分割原则与中国存在显著差异,且 2024 年 5 月 17 日颁布的《民法部分修改法》(法律第 33 号,即 “新民法典”)带来了多项关键变革,将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正式生效,此后离婚案件均需遵循新规定。本文结合日本家庭法核心规定,从中国配偶的实际需求出发,详解日本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流程及注意事项,为涉外离婚群体提供实用指引。
一、日本婚姻财产制度基础:先明确财产归属
日本实行 “分别财产制”,这是财产分割的前提核心制度,与中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有本质区别。根据《日本民法典》第 762 条规定: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均属于个人单独财产;仅有归属不明确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是一方名义下的单独财产,在离婚时仍可能被纳入分割范围。这一点对中国配偶尤为重要 —— 切勿误以为婚后一方单独购置的房产、存款与自己无关,日本法律认可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家庭的共同贡献,单独财产也可能作为分割标的。
此外,2024 年颁布的新民法典未改变这一基础制度,但明确了财产分割的考量因素,为分割结果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该法典的法定生效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4 日。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分割范围、原则与因素
(一)分割范围:聚焦婚姻存续期间的 “共同贡献财产”
日本法院分割的财产,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努力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经营所得、一方工作收入用于家庭积累的财产、共同购置的房产 / 车辆、投资收益等。婚前财产若在婚姻期间产生增值,增值部分也可能被纳入分割范围。
需注意,个人专属物品(如个人衣物、职业工具)、因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通常不参与分割。但如果赠与或继承财产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投资经营,仍可能被认定为分割对象。
(二)分割原则:默认均等分割,特殊情况调整
根据日本司法实践,财产分割的核心原则是 “均等分割”,即默认夫妻双方各得 50%。但这一原则并非绝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2026 年 5 月 24 日新民法典生效后,明确规定法院需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程度(法律推定贡献均等,一方有证据证明额外贡献的可调整);
2.婚姻存续时间长短;
3.双方的经济状况、收入能力;
4.子女抚养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获得更多份额);
5.婚姻破裂的责任(过错方可能适当少分,但影响有限);
6.其他特殊情况(如一方因离婚陷入经济困境,另一方经济条件优越)。
(三)与财产分割相关的其他费用:慰藉金与抚养费
1.慰藉金:若婚姻破裂是因一方过错(如出轨、家暴、恶意遗弃等),无过错方可以单独主张 “离婚慰藉金”,这与财产分割是两个独立请求,慰藉金数额根据过错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确定。
2.子女抚养费:根据《日本民法典》第 766 条,夫妻协议离婚时必须约定子女抚养费;若无法达成协议,由家庭法院判决。抚养费数额以父母年收入为基础,参考东京家庭法院公布的计算表格确定,同时会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如私立学校学费、医疗费用等)。2026 年 5 月 24 日新民法典生效后,抚养费的执行将更有保障,债权人可通过留置权直接启动执行程序,无需先取得生效判决。
三、财产分割的实现方式:协议分割与法院判决
(一)协议分割:便捷高效,需注意生效要件
若夫妻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1.协议离婚登记:双方签署离婚协议,连同财产分割条款一并提交给日本市町村公所登记,无需法院介入。但需注意,此类协议在日本境内有效,但可能不被中国法律认可,若涉及中国境内财产,建议同步在中国办理相关公证或备案手续。
2.法院调解分割:通过家庭法院调解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笔录,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种方式更适合涉外夫妻,尤其是一方为外国人的情况 —— 若外国配偶的本国不认可无法院参与的协议离婚,调解结果可在多数国家获得承认。
协议分割需遵循 “不违反公序良俗” 原则,若条款明显不公(如剥夺一方基本生活所需),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建议中国配偶在签署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二)法院判决分割:争议解决的最终途径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需通过诉讼由家庭法院判决。流程如下:
1.前置调解:根据《家事案件程序法》第 257 条,离婚诉讼前必须先向家庭法院申请调解(即 “调解优先原则”),调解失败后才能正式起诉;
2.诉讼审理:法院将围绕财产归属、贡献程度、双方经济状况等进行审理,复杂案件(如大额财产分割、股权纠纷)可能耗时 1 年以上;
3.判决生效:判决作出后,若双方未上诉,将在送达后生效。2026 年 5 月 24 日新民法典生效后,财产分割的起诉期限由 2 年延长至 5 年,离婚后 5 年内均可就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四、中国配偶的特殊注意事项:涉外因素与权益保障
(一)适用法律的确定:避免 “法律冲突” 风险
根据《日本法律适用通则法》第 27 条,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适用以下法律:
1.若夫妻一方为日本国民且在日本有惯常居所,适用日本法;
2.若双方国籍相同,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如均为中国籍,可能适用中国法,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3.若双方国籍不同且惯常居所不同(如中国配偶居中国,日本配偶居日本),适用与夫妻关系最密切联系地法律(通常为日本法,因婚姻登记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日本)。
中国配偶需提前确认适用法律,若适用日本法,需严格遵循日本的财产分割规则;若适用中国法,可依据中国《民法典》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需通过日本法院认可的程序实现。
(二)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中国境内财产的处理
若离婚案件在日本法院审理并作出财产分割判决,中国配偶若需在中国境内执行该判决(如分割中国境内房产、存款),需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日本判决的效力。根据日本《民事诉讼法》第 118 条,外国判决获得日本承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2.被告已合法收到传票(需提供日文翻译,否则视为无效送达);
3.判决内容不违反日本公序良俗;
4.存在互惠关系(中日之间已达成相关互惠安排)。
建议中国配偶在日本离婚诉讼中,明确涉及中国境内财产的分割条款,并保留完整的诉讼文书(如判决书、证据材料),以便后续在中国申请执行。
(三)婚前协议的效力:提前规避风险
日本法律认可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民法典》第 758 条),夫妻可在婚前约定财产归属及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但需注意:
1.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若协议约定与日本法定财产制度不一致,需在婚姻登记前办理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如债权人、继承人);
3.涉外婚前协议(如在中国签订)需符合日本法律规定,建议在日本办理公证或登记,确保效力。
对于已结婚的夫妻,虽无法签订婚前协议,但可通过婚后财产约定补充,同样需遵循上述生效要件。
五、2026 年 5 月 24 日新规重点:财产分割的关键变化
2024 年 5 月 17 日颁布的《民法部分修改法》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修改,将于2026 年 5 月 24 日正式生效,中国配偶需重点关注:
1.起诉期限延长:财产分割的起诉期限从离婚后 2 年延长至 5 年,给予双方更充足的时间准备证据、主张权利;
2.分割因素明确化:法院需严格按照 “贡献程度、婚姻时长、经济状况” 等法定因素分割财产,减少裁判的不确定性;
3.抚养费执行强化:抚养子女的一方可直接通过留置权启动抚养费执行程序,无需先起诉确认,降低维权成本;
4.财产披露制度优化:诉讼中可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披露财产信息,避免 “隐匿财产” 导致的分割不公。
六、实操建议:中国配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1.留存完整证据:收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凭证(房产证、银行流水、投资记录等)、收入证明、家庭开支凭证,证明自己对财产的贡献;
2.优先选择调解:法院调解流程更快捷(3-8 个月),且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适合希望快速解决纠纷的夫妻;
3.委托专业律师:涉外离婚涉及法律冲突、语言障碍等问题,建议委托熟悉中日家庭法的律师,尤其是在财产分割、判决承认等环节;
4.关注子女抚养与财产的关联:若承担子女主要抚养责任,可在财产分割中主张更多份额,同时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一次性支付);
5.同步处理跨境财产:若存在中国境内财产,可在日本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或在 2026 年 5 月 24 日新规生效后,依据强化的执行规则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避免 “两地财产分割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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