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宝泰隆(601011.SH)1月6日盘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近日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宝泰隆集团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万—4000万股。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宝泰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局同时要求宝泰隆集团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编辑:罗辑 审核:夏欣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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