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鳌太线,又有人员伤亡。到底还要多少生命,才能让有些人学会敬畏自然?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据报道,元旦期间5名驴友相约穿越鳌太线,避开管控站违规进山,除1人提前折返外,其余4人于山中失联。经搜救,1名驴友成功获救,2名驴友不幸身亡,还有1名坠崖驴友仍处于失联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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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固然令人痛心,但也有网友好奇背后责任:徒步遇险,谁来担责,不会又是景区背锅吧?
首先可以明确,国家早在2018年就明令禁止穿越鳌太线,并设置管控站、封堵野路、定期巡查劝返,因此该线路不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据报道,本案5名驴友是故意避开管控站进山的,原则上应适用自甘风险原则,自行担责。此前就有一名游客,也是独自穿越后失联,后幸运获救,景区不但没有责任,游客本人还被处以5千罚款,并自行承担8万元救援费。
其次是驴友之间的相互责任,这里分两种情况。
第一,是活动的发起者,如果属于盈利性质,比如收取费用、提供向导服务,可能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即便是非营利性的,如果存在过错,比如路线规划不合理,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应急处置不专业等,也要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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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普通队员之间。成年人明知该线路存在高风险仍自愿参与,原则上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后果自担。但如果队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比如擅自离队导致他人遇险,提供错误路线信息等,则需对损害后果担责。
从此前的判例来看,个人的责任比例是最高的,一般占到50%到85%,组织者视其过错程度不同,责任一般在10%到40%。
不难看出,法律依然将参与者本人,视为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这也提醒我们,真正的勇士,不是敢于用生命冒险,而是敢于为生命负责。对成年人来说,最酷的不是冲破规则,而是敬畏规则。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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