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三(四)轮车
俗称“老头乐”
“老头乐”上路,隐患重重
这类车辆看似出行便捷
实则是暗藏风险的“马路杀手”
“老头乐”驾驶人
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且车辆本身不符合机动车国家标准
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
安全性能毫无保障——
底盘轻,极易侧翻
缺少安全气囊等必要防护配置
且无法登记上牌、购买保险
上路即违法,出事难维权
案例警示
2024年9月,黄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且未投保交强险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老头乐”上路行驶。途中,其车辆与横过道路的林某所驾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林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导致林某九级伤残,并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漳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无论车辆因何原因未投保交强险,车主都必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因此,黄某虽辩称车辆无法投保,但仍需依法赔偿林某的各项损失27万余元。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漳浦交警持续开展“老头乐”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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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中,县公安交管大队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模式,在城区主干道、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商业商圈等重点区域精准布控,对违规上路的“老头乐”坚持逢车必查、有违必究,坚决杜绝姑息纵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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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1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漳浦交警已依法拖移暂扣违规“老头乐”25辆,以高压严管态势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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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交警提醒:
广大市民在购置车辆时,务必确认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审慎选择。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方可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上牌,进而获准上道路行驶。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商家关于“老头乐”车辆“无需牌照、不用考取驾驶证”等虚假宣传,坚决抵制此类违规车辆,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切实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出行安全。
来源:漳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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