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宝泰隆(601011)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宝泰隆集团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为2000万股-4000万股。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累计增持1000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构成违反承诺情形。
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宝泰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宝泰隆实现收入4.79亿元,归母净利润50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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