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财闻)
截至目前,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公司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1月6日,宝泰隆(601011.SH)发布公告:近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中提到,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4,000万股。截至目前,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公司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依据《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