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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牒是佛教僧侣受戒后由僧团或官方颁发的受戒凭证,其传承发展核心脉络是从官方管控到僧团自治,再到当代统一规范管理,核心功能始终是僧团身份与戒律传承的证明 。
一、起源
自南北朝开始,官方开始以“度牒”管理僧籍,作为出家许可凭证,属僧籍的行政管控文书。到了唐代,玄宗开元年间形成祠部牒制度,由尚书省祠部颁发,兼具僧籍与免税免役特权。唐天宝六年(747)僧尼隶属功德使,祠部牒为官方身份凭证。
二、成熟
自唐宋以后,佛教僧人管理逐步成熟与规范,实行度牒与戒牒并行,官方管控,度牒控制出家资格,戒牒证明受戒,祠部统一颁给,可免税免役,甚至成为有价凭证。到了明代,僧录司掌颁,三年一颁牒,通经考试合格方给,不通者黜之。到了清代,前期沿明制;雍正后放松度牒,乾隆三十九年(1774)彻底废止度牒,戒牒改由传戒寺院发放,完成从官办向僧团自治的关键转变。
三、转型
民国以至当代,度牒已经全废,戒牒由中国佛教会统一签发,完成僧团自主管理 。
1984年,中国佛教协会规范剃度传戒,省级佛协审核,全国统一印制编号 。自1994年起,统一管理汉传三坛大戒;2011年《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明确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颁发,成为教职人员资格核心凭证。
四、变化
当今,领取戒牒需是年满20岁、六根具足且无隐病的沙弥(沙弥尼),完成约30天的传戒法会相关程序,经"三师七证"见证后才能获得。遗失补办遵循"谁颁发、谁补办"原则。1994年前受戒者戒牒丢失无法补办,1994 - 2000年受戒者因空白戒牒耗尽暂无法补办;2000年后受戒者补办,需本人申请,常住寺院出证明,再经市(县)、省级佛教协会逐级上报中国佛教协会,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及登记照等材料,核查属实后予以补办。若僧尼被撤销教职人员资格,其所在佛教活动场所等需收缴戒牒,并上报中国佛教协会办理注销;注销前还需由省级佛教协会报当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注销备案,吊销对应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书。戒牒仅作为佛教教职人员受戒身份的核心凭证,供公安机关核验身份、外出僧尼到寺院挂单时出示,不可随意对外展示,且不再附带免税免役等世俗特权。自2926年开始,僧人戒碟每五年要进行重新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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