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黄岛院裁定终止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破产。
管理人未能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裁定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及延期的三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同时,根据管理人委托评
估及本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现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达到法定的宣告破产条件。
据悉,青岛龙泽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8日,位于老黄岛,资产包括工业用地107.5亩(71686平方米)、办公楼及构筑物总面积约5500平方米、LPG(即液化石油气)项目资产及设备等。
其中,LPG项目于2009年5月20日在黄岛区化工产业园投资建设,于2013年底完成主体建设,进入调试验收和投产准备阶段,项目受到2013年相关政策影响,停滞至今,除土地、办公楼和机器设备之外,龙泽燃气的核心资产还包括总库容50万立方米LPG洞库及设备资产。
![]()
![]()
声明:上述内容疏漏难免,仅供有限参考,不支持以论据使用
可靠信源 中立呈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