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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检察官分析讨论案情。
一起看似普通的劳务诈骗案竟陷“罗生门”,诈骗犯罪嫌疑人反将矛头指向被害人,一边是涉嫌诈骗的包工头,一边是自称弱势群体的“农民工”,他们在此案中分别是什么角色?真相到底如何?面对诈骗与敲诈勒索相互交织的复杂案情,检察机关深挖细查,最终将一个以吉某为首长期流窜、专事“劳务碰瓷”的恶势力团伙诉至法院。
2025年8月29日,这起由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7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
劳务诈骗牵出“劳务碰瓷”
周某长期从事工程承接工作,2018年7月,在长沙某建筑工地通过网络招工结识了吉某,当时吉某做事认真、干活卖力,双方建立起了初步信任。
2023年11月,周某在武汉承接一项油漆工程,再次找来吉某做工。施工初期,吉某和其带来的十几名老乡尚能正常作业,几周后便开始“磨洋工”。周某欲将其辞退时,吉某突然翻脸,率众闹事,以堵门、威胁等手段施压,最终迫使项目方支付23万余元“退场费”。
“我虽然对吉某他们这种做法深恶痛绝,但发现这比老实干活来钱更快更多。”这次被讹让周某看到了一条生财“捷径”。
2024年7月,周某接手湖南某学校宿舍楼翻新项目后,主动联系吉某,提议“合作闹事搞一笔大的”。最终两人合作成功,向项目方索要“退场费”24万余元。
2024年8月,周某再次心生歹念,但苦于手头尚无施工项目,求财心切的他萌生了虚构合同对吉某实施诈骗的念头。周某以打点关系为由,先后向吉某索要“介绍费”2万余元。面对吉某的催促,周某开始了“两头骗”,他在9月初将伪造的合同发给吉某,冒充包工头将吉某等人带进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做工。
2024年9月27日,项目管理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非工地人员聚集施工,经劝阻无果后报警。10月3日,在项目方和吉某的指证下,警方将周某抓获归案。
敲诈勒索还是合法维权
2024年10月10日,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以周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望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周某承认自己对吉某实施了诈骗,但坚称吉某等人“并不无辜”,并将自己被吉某等人“碰瓷”和与吉某等人合伙“碰瓷”的经过作了交代。对于周某提到的线索,办案检察官敏锐察觉到吉某等人的行为符合“以务工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新型恶势力犯罪特征,遂第一时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024年11月5日,望城区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对于周某交代的情况,吉某承认自己讨要过“退场费”,但辩称这些都是合法的劳务所得,其是迫于讨薪需要才不得已通过特殊方式维权。
“合法讨薪必须以实际劳动为基础,如果通过极端手段索要了远超应得报酬的钱财,那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敲诈勒索。”办案检察官从调查吉某等人的施工质量、核查结算数额、查明讨薪手段三方面给出补充侦查思路。
公安机关通过调查项目方的整改通知书、监理日志、施工现场照片,确认了吉某等人存在故意消极怠工、降低施工质量、拒绝整改的行为,索要的“退场费”远超实际应得报酬,最终查明吉某等人多次纠集并通过殴打他人、扬言自杀、静坐哄闹等暴力威胁手段索要钱财的事实。
精准认定恶势力组织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自2022年6月起,吉某纠集所谓“老乡”组建起一支特殊的“施工队”,通过网络平台获取用工机会,在长沙、衡阳、武汉等地的工地从事油漆工作。开始时他们通过正常施工骗取项目方的信任,随后故意降低质量、拖延进度,并擅自扩大施工面积,最后以维权为名,通过堵门阻工、饮酒闹事、言语威胁、扬言跳楼等极端手段索要高额“退场费”。至案发时,该团伙已从7处工地非法获利159万元。
“我们一怕他们耽误施工进度,二怕给项目声誉和销售产生不良影响,三怕他们真闹出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一位项目负责人坦言道。
2024年12月17日,望城区检察院以吉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周某涉嫌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吉某辩称自己只是带领“老乡”外出务工的包工头,不是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公诉人当庭出示相关证据,并从7起犯罪事实的关联性、团伙成员的稳定性,以及行为的危害性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反驳。
2025年8月29日,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团伙5人为恶势力组织,其余2名涉案人员虽参与了犯罪活动,但并不明知吉某等人是恶势力犯罪团伙,故不认定为该团伙成员;吉某作为恶势力组织首要分子和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主犯,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3万元至5000元不等。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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