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明确提出,猎头机构从省外为我省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A、B、C、D类,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资金。《办法》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办法》明确,猎头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化引才是指猎头机构受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委托,从省外新引进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猎头机构从省外为我省用人单位引进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资金;引进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中确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的,给予5万元/名的奖励资金。同一猎头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用人单位委托猎头机构从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猎头服务费的60%给予用人单位奖励,同一用人单位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采用年度申报制,每年3月1日开始申报上一年度奖励资金,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
《办法》指出,符合条件引进人员应为202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我省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已全职到岗工作。年薪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包括股权分红、人才在省外兼职及其他个人获得的奖励性收入。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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