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6日讯聊城的一位网友在闪电新闻网络问政平台留言说:聊城冠县信合苑东区3号楼二单元,热力公共主管道漏水,从5楼漏到1楼。热力公司让业主均摊购买阀门更换,业主们不认可。无电梯的楼房,只能走步梯,步梯被水淹,安全隐患巨大。请尽快解决漏水问题。
收到留言后,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办理并回复:经核实,冠县信合苑东区3号楼二单元楼道内供暖管道顶端排气阀损坏导致漏水。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三条,用户专有部分供热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该排气阀属于该单元用户专有供热设施,需由本单元用户自行组织维修。目前,顶层业主已将排气阀更换完毕,漏水问题已解决。
闪电新闻记者 李娜 李莎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