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实现了病历的电子化存储与快速检索,医务人员能在瞬间获取患者完整病史,也能使用该系统记录完整诊疗过程,实现电子签名功能,提高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但如果医疗机构没有严格的监管,医务人员之间工号混用、冒用,就会引发信息泄露、医疗纠纷等风险。
2025年6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该专项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包含有电子病历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对电子病历系统登录密钥、口令管理不到位,随意授权他人使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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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规范相关人员使用权限和行为,明确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保障电子病历系统全流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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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部分医护人员对电子病历系统账号使用的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工号混用、冒用可能带来的信息泄露和医疗纠纷风险,近年来,莆田市及其他省市卫健部门就查处了多起医师非在岗期间将自己的工号交由他人使用书写病历、开具医嘱、出具检查报告的案例。
案例一:多名医生混用账号书写病历、开具医嘱
莆田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某医院一起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1、该院规培医师欧某使用了非在岗医师吴某工号登录病历系统开具了临时医嘱、在病程记录中使用通用模板,未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上级医师的查房情况;2、该院医师詹某使用非在岗医师卓某工号登录病历系统书写转出记录、开具临时医嘱。此外,该医院和相关医师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最终,莆田市卫健委对该院医疗质量管理安全措施不健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医师欧某、詹某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医师吴某、卓某未妥善保管电子病历系统身份标识的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无资质人员冒用医师账号出具检查报告
莆田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心电图科技师陈某使用非在岗医师黄某的工号登录心电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并且出具心电图诊断报告单29份。最终,莆田市卫健委对该院医疗质量管理安全措施不健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合并处罚,对技师陈某非医师行医、医师黄某未妥善保管电子病历系统身份标识的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多名医师共用一个诊疗账号
某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在某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的电子病历系统中有且只有一个登录账号“**某诊所”。在日常诊疗中,郭某、唐某等3名医师均使用该账号进行病历的书写和修改等操作,因此系统显示所有病历中医师姓名即为“**某诊所”,而非接诊医师本人姓名,无保证诊疗全过程全流程可追溯。某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该诊所未规范管理电子病历系统工号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用电子病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规程;
第九条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应当为操作人员提供专有的身份标识和识别手段,并设置相应权限。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采用身份标识登录电子病历系统完成书写、审阅、修改等操作并予以确认后,系统应当显示医务人员姓名及完成时间。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五项病历管理制度(二)基本要求
2. 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
3.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负责。
第九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来源:福建卫生健康监督 莆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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