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在被告人齐某、刘某诈骗案中,被告人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显示,2022年4月,齐某与田某(在逃)经合谋出资成立北京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投放广告,以“出国劳务”等关键词引流,获取有意愿出国务工的客户信息,以低门槛高月薪的工作、办不成退还费用等吸引客户,通过签订合同、制作虚假邀请函等方式获取客户信任,骗取客户费用。现查实,齐某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骗取43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78.3余万元。此外,田某还伙同俞某等人另注册成立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继续实施诈骗。现查实,刘某担任公司经理,协助田某、俞某等人以公司名义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570余万元。
本案中,行为人借助短视频平台传播“海外就业高薪前景”的虚假信息,以中介费、签证费等名义索取财物,待被害人支付费用后,或编造理由拖延,或直接断绝联系,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本案例警示,有出国务工意向的劳动者务必核验中介公司、服务机构资质,拒绝向不明对象缴纳费用,辨别区分签证类型,识别“旅游签证一样能出国务工”的骗局。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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