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5日丨恒实科技(300513.SZ)公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于2026年1月5日与持公司股份1.32%的股东新基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基集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书》《一致行动协议书》《股票质押合同》。基于战略合作,钱苏晋、张小红与新基集团约定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均同意在具备法定转让条件后,由钱苏晋、张小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基集团转让当前所持恒实科技股票,且转让股票比例不低于恒实科技当前总股本的5%。同时,钱苏晋、张小红拟将其持有的可供质押的13,799,377股股份质押给新基集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合计持有公司25,799,3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2%;新基集团持有公司4,15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上述协议签署后,钱苏晋、张小红及新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9,951,8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钱苏晋、张小红变更为钱苏晋、张小红及新基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方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张小红与股东新基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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