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碗加了肉的蛋羹
九二年,我师父王振邦,想把他女儿嫁给我。
这事儿他没明说,但那碗只摆在我面前的肉末蛋羹,把话都说明白了。
我叫张伟,那年二十一,刚从乡下来城里两年,在市里的红星机械厂跟着王振邦学车工。
王振邦是我们车间的一把刀,技术科那帮戴眼镜的大学生,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喊声“王师傅”。
他能把图纸上的玩意儿,不差一丝一毫地给车出来。
我是他带的最后一个徒弟,也是他最得意的一个。
他说我脑子活,手也稳,是块干这行的好料。
所以,厂里分的苹果,他会偷偷塞给我两个大的。
过节发的肉票,他会匀给我一半。
我知道,这不光因为我活儿干得好。
更是因为我嘴甜,会来事儿,下了班会主动帮他把工具擦得锃亮,把他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飞鸽自行车打理得跟新的一样。
那个年代,师徒如父子,这话一点不假。
我爹在老家不止一次在信里跟我说,在外面,师傅就是你第二个爹,得当亲爹一样孝敬。
我牢牢记着这句话。
那天是周六,下了班,师傅没让我走。
他拍了拍我肩膀上的铁屑,说:“阿伟,今儿别在食堂吃了,去我家里,让你师娘给你做点好吃的。”
我心里一阵热乎。
师傅家我去过几次,都是送个东西,或者临时帮他扛袋米,搁下就走,从没留下吃过饭。
这还是头一回。
我赶紧摆手,说:“师傅,这哪好意思,我……”
“有啥不好意思的,”他眼睛一瞪,“我喊你,你就去,哪来那么多废话。”
师傅的家在厂区后面的职工大院里,是厂里分的两居室。
一进门,一股饭菜的香气就扑了过来。
师娘是个和善的小脚女人,见我来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忙着给我倒水,拿水果。
“阿伟来了,快坐,快坐,看你这孩子,又瘦了。”
我拘谨地坐在小板凳上,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屋子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
墙上挂着师傅的全家福,他穿着崭新的劳动布工装,胸前戴着大红花,旁边是师娘,身后站着个姑娘。
那就是他女儿,王淑芬。
我见过她几次,来厂里给师傅送过饭。
人长得……怎么说呢,有点对不起她这个名字。
皮肤黑,单眼皮,嘴唇有点厚,不爱说话,总是低着头,看着有点木讷。
照片上,她也是怯生生地躲在师傅身后。
正想着,里屋的门帘一挑,王淑芬端着一盘菜出来了。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碎花衬衫,看见我,脸“腾”地一下就红了,把菜往桌上一放,低着头小声喊了句:“张哥。”
然后就跟兔子似的,又钻回了厨房。
我心里有点好笑,觉得这姑娘也太害羞了。
饭菜很快就上齐了。
四方的小桌上摆了四个菜,一个红烧鱼,一个炒豆干,一个青菜,还有一个,是专门放在我面前的。
一碗黄澄澄的蛋羹,上面铺着一层油汪汪的肉末,还撒了点葱花。
那个年代,猪肉还是稀罕物,这么一碗肉末蛋羹,绝对是待客的最高礼遇了。
师傅给我满满当当盛了一碗饭,用筷子指了指那碗蛋羹。
“阿伟,吃,别客气,这碗蛋羹是你师娘专门给你蒸的,知道你们年轻人干活费力气,得补补。”
师娘也在旁边帮腔:“是啊是啊,多吃点,淑芬她爸天天在家念叨你,说你聪明肯学,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我受宠若惊,端起碗,用勺子舀了一大口。
蛋羹又滑又嫩,肉末的咸香混着鸡蛋的鲜美,在我嘴里化开,香得我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这比厂里食堂的大锅菜,不知道要好吃多少倍。
饭桌上,师傅一个劲儿地给我夹菜,问我老家的情况,问我父母身体好不好,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都一一答了。
说着说着,师傅话锋一转。
“阿伟啊,你今年二十一了吧,也不小了,有没有想过在城里安个家?”
我心里一动,扒着饭说:“想是想,师傅,可我一个农村来的,没钱没房,哪有姑娘愿意跟我。”
这是实话。
师傅喝了一口小酒,咂咂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
“房子嘛,可以慢慢想办法,厂里这批新楼,我豁出这张老脸去给你争取争取。”
他顿了顿,又指了指桌上的菜。
“你看你师娘这手艺怎么样?”
我赶紧点头:“好吃,太好吃了,比国营饭店的大厨都强。”
“好吃就行,”师傅笑了,意味深长地说,“你要是愿意,以后可以天天吃。”
这话一出口,空气都好像凝固了。
师娘在一旁一个劲儿地用胳膊肘捣他,脸上的笑有点不自然。
厨房里传来“哐当”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
我再傻,也听出这话里的意思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脑子里乱成一锅粥。
娶师傅的女儿?
娶王淑芬?
说实话,我不是没动过这个念头。
谁都知道,要是成了王振邦的女婿,那在红星厂,基本就可以横着走了。
技术有人教,关系有人铺,分房子、提干,那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这比我自己瞎混,不知道要少走多少年的弯路。
可一想到王淑芬那张脸,我心里就跟堵了块石头似的。
我年轻,我自认长得也不赖,浓眉大眼的,在老家也是好几个姑娘惦记的对象。
我幻想中的媳妇,得是电影里那种,大眼睛,双眼皮,笑起来甜甜的。
最起码,也得是厂里广播站那个播音员那样的,白净,有文化。
王淑芬……实在是跟我心里想的差太远了。
我脑子飞快地转着,嘴里那口香喷喷的蛋羹,忽然变得有点难以下咽。
我不能直接拒绝,那太伤师傅的面子了,以后在厂里我还怎么混?
我只能装傻。
我哈哈一笑,挠了挠后脑勺,露出一副憨厚的样子。
“师傅,您真会开玩笑。能隔三差五来蹭顿饭,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把话题岔开了,开始大谈特谈车间的生产任务,说哪个零件的精度又提高了,哪个老师傅又出了什么绝活。
师傅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他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喝着杯里的酒。
那顿饭的后半段,气氛有点尴尬。
师娘没再怎么说话,王淑芬更是连面都没再露。
我匆匆扒完碗里的饭,就起身告辞。
走出师傅家,外面的凉风一吹,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回头看了一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心里五味杂陈。
我知道,那碗肉末蛋羹,是我人生的一个岔路口。
向左,是平坦的阳关道,但路边的风景我不喜欢。
向右,是未知的独木桥,但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我选择了后者。
我以为,凭我的本事,一定能闯出一条更精彩的路来。
第二章 那双躲闪的眼睛
从师傅家吃完那顿“蛋羹宴”回来,厂里的日子照旧。
但有些东西,到底是不一样了。
师傅对我,还是跟以前一样,该教的技术一点不藏私,该骂的时候也一点不留情。
可我总觉得,我们之间隔了一层看不见的膜。
以前下了班,他会习惯性地喊我一声:“阿伟,走,去搓一盘?”
我们会在厂门口的台球案子那儿,打上几盘斯诺克,他赢了就乐呵呵地让我请他喝一瓶健力宝。
现在,他不再喊我了。
下了班,他就一个人推着车子回家,留给我一个沉默的背影。
他越是这样,我心里越是发虚。
我知道他在等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可我给不了。
于是,我只能把傻继续装下去。
那段时间,师傅家的活儿莫名其妙地多了起来。
一会儿是厨房的水龙头坏了,一会儿是屋里的电灯不亮了。
每次,师傅都会在车间里“顺便”提一句。
“唉,家里那个破水龙头,又开始滴水了,吵得人睡不着。”
旁边立刻就有机灵的师兄凑上去:“师傅,我帮您去修修?”
师傅会摆摆手,然后眼神若有若无地瞟向我。
“不用了,你们那三脚猫的功夫,别越修越坏。”
他的意思很明白,这活儿是留给我的。
我不能不去。
我带着工具箱去他家,师娘依旧热情,但那热情里,总带着点小心翼翼的观察。
王淑芬也在家。
她好像比以前更沉默了。
我修水龙头的时候,她就默默地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攥着一块抹布。
我需要扳手,她就递上扳手。
我需要生料带,她就递上生料带。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只有工具碰撞的金属声和水龙头里压抑不住的滴水声。
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
那目光很复杂,有好奇,有羞怯,还有一丝我当时读不懂的倔强。
我不敢抬头看她。
我怕一抬头,看到她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我只能埋头,假装全神贯注地跟那个不听话的水龙头较劲。
汗水顺着我的额头流下来,滴进眼睛里,又涩又疼。
那天,水龙头修了很久。
其实就是里面的皮垫老化了,换一个就好,五分钟的事。
我硬是磨蹭了半个多钟头。
我希望师傅能快点回来,打破这尴尬的局面。
可他偏偏就像算好了时间一样,总是在我干完活,收拾好工具准备走的时候,才慢悠悠地推门进来。
“哟,阿伟,辛苦了辛苦了。”
他会一边说,一边给我递上一根烟。
然后,他又会想方设法地留我吃饭。
“活儿干完了,正好,陪我喝两杯。”
我哪敢再留下。
我找各种借口。
“师傅,不了不了,车间里还有个活儿没干完,我得赶回去。”
“师傅,我跟人约好了,要去新华书店看书。”
“师傅,我今天肚子不舒服,得早点回去歇着。”
借口用多了,我自己都觉得脸红。
师傅也不戳穿我,只是眼神里的光,一点一点地暗下去。
有一次,我去他家修电灯。
是里屋的灯,灯泡的钨丝烧了。
我踩着凳子,拧下旧灯泡,王淑芬在下面扶着凳子。
房间很小,我能闻到她身上传来的一股淡淡的肥皂味。
不是什么香水,就是最普通的那种洗衣皂的味道,很干净。
我换上新灯泡,一拉开关,屋子瞬间亮了。
我从凳子上跳下来,一转身,差点跟她撞个满怀。
我们离得很近,近到我能看清她脸上的绒毛,和那双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睫毛。
她的脸又红了,像傍晚的火烧云。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低着头,双手紧张地绞着衣角。
那一刻,我心里忽然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我发现,她其实没有我想象中那么“不好看”。
她的皮肤虽然不白,但是很健康的小麦色,很细腻。
她的眼睛虽然是单眼皮,但是很亮,像两颗黑曜石。
她不说话的时候,有一种很安静的气质。
只是,这种感觉转瞬即逝。
我脑子里立刻又浮现出广播站那个播音员的样子,白皙的皮肤,会说话的大眼睛,时髦的卷发。
那才是我想要的。
我清了清嗓子,打破了沉默。
“好了,灯修好了。”
“……嗯。”她蚊子似的应了一声。
“那我先走了,师傅回来了你跟他说一声。”
说完,我逃也似的走出了那间屋子。
我能感觉到,身后那双躲闪的眼光,一直跟着我,直到我走出大门。
后来,我听说了一件事。
厂里另一个车间的学徒,叫李建军的,开始追王淑芬了。
李建军是农村来的,人长得黑黑壮壮,有点愣,但干活特别实在,肯下力气。
我见过他几次,他看我的眼神,总带着点说不出的敌意。
我听车间的老师傅们嚼舌根,说李建军隔三差五就往王师傅家跑,不光帮忙干活,还从乡下带些土特产过去,把师娘哄得特别开心。
有人开我玩笑:“阿伟,你再不抓紧,师娘的蛋羹可就让别人吃了。”
我嘴上哈哈大笑,说:“那敢情好,正好我最近减肥。”
心里却莫名地有点不是滋味。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是自己本来不想要,但一直放在口袋里的东西,忽然被别人抢走了。
虽然不想要,但还是会觉得不爽。
周末,我在厂区的路上,碰到了他们。
李建军推着一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王淑芬坐在后座上。
她穿着一条新裙子,是淡蓝色的,风吹起来,像一朵盛开的牵牛花。
她没有低着头,而是侧着脸,在跟李建军说着什么。
她的脸上带着笑,是我从未见过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明亮的笑。
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她的单眼皮笑起来,弯弯的,像月牙。
李建军也咧着嘴傻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他们从我身边经过,王淑芬看见了我。
她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然后迅速恢复了平静,只是冲我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那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羞怯和躲闪。
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平静的疏离。
我站在原地,看着那辆自行车消失在林荫道的尽头,听着那串渐渐远去的笑声,心里空落落的。
我告诉自己,这没什么。
我甩了甩头,吹着口哨,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的未来,在更远的地方。
第三章 自行车后座上的笑声
自从看到王淑芬坐在李建军的自行车后座上,我就知道,这事儿该有个了断了。
我心里那点莫名的不爽,很快就被一种解脱感所代替。
挺好。
这样我就不用再装傻,不用再费尽心思找借口躲着师傅的饭局了。
师傅也似乎默认了这个结果。
他没再让我去他家干任何活儿,在车间里碰到我,也只是公事公办地交代任务,眼神里再没有了之前那种复杂的期待。
我们之间,又回到了最纯粹的师徒关系。
只是,这纯粹里,透着一股生分。
李建军成了师傅家的新常客。
我好几次看到他陪着师傅在厂区里散步,师傅拍着他的肩膀,脸上的笑容是我许久未见的。
车间里的风言风语更多了。
“看见没,王师傅这是要换‘太子’了。”
“那可不,李建军那小子,看着傻,心里精着呢。”
“张伟这下亏大了,煮熟的鸭子都给飞了。”
我听着这些话,表面上不动声色,甚至会跟着他们一起开玩笑。
“什么鸭子,我可不好那口。”
心里却憋着一股劲。
你们都等着瞧。
我张伟,不是非要靠当谁的女婿才能出人头地的。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
别人下班了,我还在车床前琢磨图纸。
别人周末休息,我在图书馆啃那些大部头的机械原理。
我要用实力证明给所有人看,尤其是证明给王振邦看,他看好我没错,但他想用女儿“拴住”我,那就想错了。
我的技术突飞猛进。
年底的技能大比武,我拿了全厂青年组的第一名。
厂长亲自给我戴上了大红花,奖了我一台崭新的燕舞牌收录机。
颁奖的时候,我特意看了一眼台下的王振邦。
他也在看我,眼神很复杂,有欣慰,有赞许,但更多的是一种说不出的惋惜。
仿佛在看一件他亲手打磨出来,却最终不属于他的完美作品。
那年春节过后,厂里的气氛开始变得有些微妙。
改革的浪潮,终于拍打到了我们这个内地小城的国营老厂。
厂里开始提倡“减员增效”,打破“铁饭碗”。
一些南方来的老板,开始到厂里来“挖人”,开出的工资是厂里的好几倍。
我的心,活了。
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小厂里,守着一台车床,熬到头发花白,就为了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我想去南方,去深圳,去那个据说遍地是黄金的地方闯一闯。
我把这个想法,跟我爹在信里说了。
我爹很快回了信,信里只有一句话:听你师傅的。
于是,在一个傍晚,我鼓起勇气,敲开了王振邦家的门。
开门的是师娘。
她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才把我让进去。
师傅正坐在桌边,戴着老花镜,就着一碟花生米,自己喝着闷酒。
桌上,还摆着我上次来时,坐过的那个小板凳。
只是板凳上,已经落了薄薄一层灰。
“师傅。”我低声喊道。
他抬起头,扶了扶眼镜,看了我半天,才缓缓说:“坐吧。”
我没坐,我站在他面前,像一个即将出征的士兵,等待将军的命令。
“师傅,我想走了。”
我把我的想法,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我想辞职,去深圳。
他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
花生米被他一颗一颗地丢进嘴里,嚼得咯吱作响。
等我说完,他才放下酒杯,抬眼看我。
“想好了?”
“想好了。”我答得斩钉截铁。
“外面,不好混。”他说。
“我知道,但我想试试。”
“要是混得不好呢?”
“混得不好,我也不后悔。”
他沉默了。
屋子里只剩下老式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像在为我的人生倒计时。
过了很久,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那声叹息里,有无奈,有不舍,还有一丝我当时无法理解的疲惫。
“人各有志,强留不住。”
他站起身,走到柜子前,从一个上了锁的木箱子里,拿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递给我。
“这个,你拿着。”
我打开手帕,里面是一沓钱,有大团结,也有五十的,厚厚的一叠。
我愣住了。
“师傅,这……我不能要。”
“拿着!”他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这算我……借给你的。”
他又从箱子里拿出一个笔记本,递给我。
“这里面,是我这些年干活儿攒下的一些心得,还有一些材料的参数,外面不一定有。你带上,兴许用得着。”
我接过那个沉甸甸的笔记本,封皮已经被摩挲得发亮,上面有三个烫金大字:红星厂。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我知道,这本笔记,是他一辈子的心血。
他这是把他的“衣钵”,都传给我了。
“师傅……”我的声音哽咽了。
“行了,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他摆了摆手,转过身去,不再看我。
“路是你自己选的,以后,好自为之。”
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里屋的门帘被掀开了。
王淑芬和李建军走了出来。
李建军手里提着一个网兜,里面装着水果和罐头。
王淑芬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了。
他们看到我,都愣住了。
李建军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冲我点了点头。
王淑芬看着我,又看了看我手里的笔记本和那沓钱,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走到师傅身边,轻轻地扶住了他的胳膊。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
我这个被师傅寄予厚望的“大儿子”,终究是要远走高飞了。
而李建军这个看似木讷的“二女婿”,才是那个能陪在他身边,为他端茶倒水,养老送终的人。
我跟师傅,跟这个家,做了一次最后的告别。
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师傅,师娘,你们多保重。”
然后,我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没有再回头。
我怕一回头,我的决心就会动摇。
几天后,我办完了离职手续。
离开的那天,车间的老师傅们都来送我。
只有王振邦没来。
我背着简单的行囊,站在厂门口,最后看了一眼那栋我生活了两年的红砖小楼。
我仿佛又看到了那辆崭新的永久自行车,看到了王淑芬坐在后座上,那串像银铃一样的笑声,回荡在那个春天的午后。
我甩了甩头,把这些画面从脑海里赶出去。
一列南下的绿皮火车,正等着我。
我的未来,在那里。
第四章 一地鸡毛
南下的火车,载着我的梦想,一路轰鸣。
我张伟,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深圳。
九四年的深圳,像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到处都是吊车和脚手架,空气里弥漫着尘土和机遇的味道。
我怀揣着师傅给我的那笔钱,还有那本比钱更贵重的笔记,心里充满了豪情壮志。
我相信,凭我的技术和头脑,不出三年,我一定能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开着小轿车,衣锦还乡。
现实,很快就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一开始,确实很顺利。
我凭着在红星厂练就的一手绝活,很快就在一家港资的模具厂找到了工作。
工资是内地的五倍。
我玩命地干,加班加点,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的机会。
我用师傅笔记里的独门技巧,解决了一个困扰厂里很久的技术难题,老板当众奖励了我一万块钱的红包。
那一年,我二十三岁,意气风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我脚下。
我开始飘了。
我不再满足于当一个高级打工仔。
我要当老板。
九六年,我辞掉了模具厂的工作,用自己攒下的钱,加上跟朋友借的,在关外盘下了一个小作坊,自己开了家五金加工厂。
我以为,凭我的技术,订单会像雪片一样飞来。
可我忘了,开厂子,光有技术是远远不够的。
你需要管理人,需要跑市场,需要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需要喝酒陪笑,需要看人脸色。
这些,都是我不擅长的。
我骨子里,还是那个在车间里埋头干活的张伟,清高,自负,拉不下脸。
我的小厂子,在勉强维持了两年后,因为一笔货款收不回来,资金链断裂,倒闭了。
我还欠了一屁股债。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大的跟头。
我没有气馁。
我告诉自己,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我回到工厂,重新当起了技术工人,一点一点地还债,积攒资本,等待东山再起的机会。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认识了我的前妻,阿芳。
阿芳是湖南人,在电子厂的流水线上班。
她长得确实好看,大眼睛,瓜子脸,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完全符合我当年对另一半的所有幻想。
我疯狂地追她。
我把我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她身上,给她买最时髦的衣服,带她去最高档的餐厅。
我向她描绘着我的宏伟蓝图,告诉她我将来一定会成为大老板。
她信了。
我们结了婚,在深圳租了一个小小的单间,开始了新的生活。
婚后的日子,是甜蜜的,也是充满压力的。
阿芳不喜欢我待在工厂里,她觉得没出息。
她催着我,让我赶紧再自己干。
于是,在两千年,互联网泡沫最疯狂的时候,我拿着我们俩所有的积蓄,又借了一笔钱,跟风搞起了网站。
结果可想而知。
泡沫破裂,我的钱,连同那些虚无缥缈的梦想,一起化为了泡影。
这一次,我输得更惨。
阿芳开始跟我吵架。
争吵的内容,从公司的经营,到生活的琐事,无休无止。
她骂我没本事,是个只会吹牛的窝囊废。
我骂她拜金,虚荣,不懂得体谅。
我们把所有最恶毒的话,都扔向了对方。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发现屋子空了。
阿芳走了,带走了她所有的东西,只在桌上留下一张纸条。
“张伟,我以为你是个有本事的,没想到你就是个吹牛的。我们离婚吧。”
我看着那张纸条,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
只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疲惫。
那一年,我三十岁。
我一无所有,还背着一身还不清的债务。
之后的十几年,我的人生,就像那张纸条上写的,成了一个笑话。
我做过很多行。
卖过保险,开过黑车,摆过地摊,甚至去工地上扛过水泥。
我拼尽了全力,只是为了能活下去。
年轻时的那些豪情壮志,被生活磨得一干二净。
我不再想当什么老板,开什么小轿车。
我只想能按时交上房租,每天能吃上一顿热乎饭。
我成了一个油腻、庸俗、被生活盘得没有一点脾气的中年男人。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会拿出师傅给我的那个笔记本。
那本笔记,我一直带在身边。
它跟着我,从一个出租屋,搬到另一个出租屋。
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
我摩挲着那粗糙的纸页,会想起九二年的那个夏天,想起师傅家那碗香喷喷的肉末蛋羹,想起王淑芬那双躲闪的眼睛。
我会想,如果当初我没有装傻,如果我点头了,现在会是什么样?
也许,我会在红星厂当一个不大不小的车间主任,住着厂里分的房子。
也许,我会有一个不那么漂亮,但很贤惠的妻子,和一个已经上了大学的孩子。
也许,我会在每个周末,陪着已经退休的师傅,杀一盘象棋,喝两杯小酒。
那样的生活,平淡,琐碎,甚至有些乏味。
但安稳。
我曾经最看不起的,唾手可得的安稳。
现在,却成了我最遥不可及的奢望。
这些念头,只会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像鬼魂一样冒出来,折磨我一下,然后又迅速被我按下去。
后悔吗?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路是我自己选的,跪着,也得走完。
我跟老家的联系,早就断了。
我爹妈在我出来后的第十年,相继去世了。
我连回去奔丧的钱都没有,只是朝着老家的方向,磕了几个头。
红星厂,也早就没了。
听说在九十年代末的国企改制大潮中,就破产倒闭了。
师傅,师娘,王淑芬,李建军……他们怎么样了,我一概不知。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后,就奔向各自远方的直线,再无交集。
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了。
第五章 病房里的重逢
二零一八年,冬天。
深圳的冬天不冷,但对于我来说,那一年特别冷。
我失业了。
我之前在一家物流公司当司机,因为一次小小的追尾事故,被公司辞退了。
我已经四十七岁了。
这个年纪,在深圳,就像一颗被嚼干了的甘蔗渣,没人愿意再多看一眼。
我找了一个多月的工作,处处碰壁。
身上的钱,越来越少。
房东已经在催下个月的房租了。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就着一包花生米,喝着二锅头。
手机忽然响了。
是个陌生的号码。
我接起来,里面传来一个带着乡音的、试探性的声音。
“喂……是,是张伟吗?”
我愣了一下:“我是,你哪位?”
“我是刘明啊!红星厂的,以前在钳工车间的,你还记得不?”
刘明?
我的脑子飞速旋转,从记忆的角落里,翻出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一个黑瘦的,总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伟哥”“伟哥”叫的小年轻。
“哦……刘明啊,记得记得。你怎么有我电话?”
“嗨,我也是费了好大劲才打听到的。你小子,一走就二十多年,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都以为你发大财,把我们这些穷哥们给忘了呢。”
我苦笑了一下,没接话。
“对了,阿伟,跟你说个事儿。”刘明的声音沉了下来,“王师傅……王振邦师傅,他病了,很重,脑溢血,现在在市人民医院里躺着呢。”
我的心,猛地一沉。
像被人用锤子狠狠地砸了一下。
“……什么时候的事?”
“就上个礼拜。人一直昏迷着,医生说,情况不太好,让家属有个心理准备。”
我握着电话的手,开始发抖。
“他家里人呢?”
“他女婿,李建军,你记得吧?现在是大老板了,搞工程的,有钱。把他安排在最好的病房里,请了最好的专家,可……这病,有时候不是光有钱就行啊。”
李建军,成大老板了。
我一点也不意外。
当年那个看着愣头愣脑的小子,骨子里那股踏实和韧劲,是我没有的。
“阿伟,你要是……方便的话,回来看看师傅吧。他以前,最疼的就是你。我听淑芬说,师傅有时候清醒过来,嘴里还念叨你的名字呢。”
挂了电话,我坐在床边,一动不动。
窗外的霓虹灯,明明灭灭,像我起伏不定的人生。
回去吗?
我现在的样子,有什么脸回去?
一个失业的,穷困潦倒的中年男人。
回去让他们看我的笑话吗?
可是,刘明最后那句话,像一根针,扎在我心里。
“师傅有时候清醒过来,嘴里还念叨你的名字呢。”
我欠师傅的。
不光是那笔钱,那本笔记。
我还欠他一个交代,一个结局。
第二天,我用身上剩下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一张回老家的硬座火车票。
二十四年了。
我终于又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土地。
小城的变化很大,高楼多了,马路宽了。
红星厂那片红砖的职工大院,已经被推平,盖起了一栋栋崭新的商品房。
一切都物是人非。
我凭着记忆,找到了市人民医院。
住院部,高级病房。
我站在病房门口,深吸了一口气,却迟迟不敢推开那扇门。
我穿的是我最好的一件衣服,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衫,脚上是一双开了胶的运动鞋。
跟这里窗明几净的环境,格格不入。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门从里面打开了。
一个穿着得体,气质干练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
她看到我,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
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眼角有了细纹,但那双眼睛,那安静沉稳的气质,我认得。
她是王淑芬。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穿着碎花衬衫,低着头不敢看我的小姑娘了。
她穿着一件质地很好的羊绒大衣,头发盘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
她身上有一种被岁月沉淀下来的从容和优雅,那是一种我只在电视里的女强人身上看到过的气场。
她比我想象中,要好看太多了。
“……张哥?”她试探地叫了一声,眼神里带着一丝不确定。
我点了点头,喉咙发干。
“我……我来看看师傅。”
她脸上的惊讶,迅速被一种礼貌的平静所取代。
“你来了。进来吧。”
她把我让了进去。
病房很大,很安静,只有医疗仪器发出的轻微的“滴滴”声。
师傅躺在病床上,身上插着各种管子,闭着眼睛,脸色蜡黄。
师娘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正打着盹。
她老了很多,头发全白了,背也驼了。
王淑芬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师娘的肩膀。
“妈,你看谁来了。”
师娘睁开眼,看到我,浑浊的眼睛里,先是迷茫,然后是惊讶,最后,涌上了一层水汽。
“是……是阿伟?”
“师娘,是我。”我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
“你……你可算回来了。”师娘拉着我的手,眼泪掉了下来,“你师傅他……他想你啊……”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就在这时,病房门又被推开了。
一个身材高大,穿着一身笔挺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是李建军。
他比以前胖了,也黑了,但眉眼间还是那股憨厚的劲儿。
只是现在,这憨厚里,多了一份成功人士的沉稳和自信。
他看到我,也是一愣,随即朝我伸出手。
“张伟,你回来了。”他的手掌宽厚有力,声音洪亮。
我们三个,当年红星厂最出色的三个年轻人,以这样一种方式,在二十多年后,重逢了。
只是,我们的人生,早已是天差地别。
他们是这个城市里,受人尊敬的成功人士。
而我,是一个从远方归来的失败者。
第六章 看不见的账本
在病房里的那一个小时,是我这辈子最漫长,也最煎熬的一个小时。
李建军和王淑芬,对我表现出了恰到好处的客气和疏离。
他们问我在深圳过得怎么样,做什么工作,成家了没有。
我含糊其辞地应付着。
“还行,就那样,自己瞎混。”
“早就离了,一个人习惯了。”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敢看他们的眼睛。
我能感觉到,我的谎言,在他们面前,就像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一捅就破。
他们没有追问,只是礼貌地点点头。
这种不追问,比任何怜悯的眼神,都更让我难堪。
王淑芬给我倒了一杯水,用的是一次性的纸杯。
她给我削了一个苹果,用小刀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盘子里,插上牙签。
一切都那么周到,那么客气。
就像在招待一个……普通的,远道而来的客人。
我们聊了聊红星厂的旧人旧事。
谁谁谁下岗了,谁谁谁生病了,谁谁谁的孩子考上了名牌大学。
李建军说,他九八年就从厂里出来了,靠着师傅教的手艺,自己组了个工程队,一开始就接点小活儿。
“那时候苦啊,为了一个几千块钱的单子,能陪人喝到胃出血。”他笑着说,云淡风轻。
“后来慢慢做大了,运气好,赶上了房地产的好时候。”
王淑芬补充道:“他那不叫运气,是拿命拼出来的。有一年冬天,在工地上,脚手架塌了,他从三楼掉下来,差点没命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李建军,眼神里是藏不住的心疼和骄傲。
我默默地听着,手里捏着那个一次性纸杯,杯子已经被我捏得变了形。
原来,我以为的阳关道和独木桥,从一开始就想错了。
每一条路,都不好走。
只是有的人,身边有伴,摔倒了,能相互扶持着站起来。
而有的人,只能一个人,在泥泞里打滚。
中途,师傅醒过来一次。
他睁开眼,目光涣散地在房间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我的脸上。
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
我赶紧凑过去。
“师傅,是我,阿伟,我回来看你了。”
他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
他用尽全身力气,抬起手,抓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冰冷,干瘦,像一截枯树枝。
可那力气,却大得惊人。
“你……回来了……”他喉咙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我回来了,师傅。”
“好……好……”
他只说了这两个字,就又昏睡了过去。
我站起身,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探望的时间差不多了,我起身告辞。
王淑芬送我到病房门口。
走廊里很安静。
她看着我,忽然开口。
“张哥,这些年,辛苦了。”
她的声音很轻,很平静,不带任何情绪。
但就是这句话,像一把重锤,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她什么都知道。
她知道我过得不好,知道我的落魄,知道我的窘迫。
她没有嘲笑我,也没有同情我。
她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她。
信封里,装着我身上所有的钱,大概三千多块。
“这个……当年师傅借我的钱,我还给他。我知道不够,剩下的,我以后再想办法。”
王淑芬没有接。
她看着我,摇了摇头。
“我爸没说借,是给你的。”
“不,是借的。”我坚持道,“这笔钱,在我心里压了二十多年了。”
她沉默了一下,接过了那个信封。
“好,我替他收下。”
她顿了顿,又说:“你现在……住在哪儿?”
“我……我住旅馆。”
“我让建军给你在酒店开个房间吧,住得好一点。”
“不用!”我几乎是吼出来的。
我拒绝了她所有的好意,包括李建军说要开车送我。
我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那家医院。
我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头,冬天的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
我路过一个广场,看到一群年轻人在那里跳街舞。
他们穿着时髦的衣服,脸上洋溢着无所畏惧的笑容。
我仿佛看到了二十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我也以为,凭着自己的聪明和本事,可以征服整个世界。
我走到一个橱窗前,看着玻璃里映出的那个男人。
头发花白,面容憔-悴,眼神里充满了疲惫和茫然。
那是我吗?
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我离开红星厂时,师傅跟我说的话。
“路是你自己选的,以后,好自为之。”
原来,这才是“好自为之”的真正含义。
你要为你所有的选择,承担一切后果。
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我找了一个路边的长椅坐下,从口袋里摸出那本已经被我翻烂的笔记本。
我一页一页地翻看着。
翻到最后一页,我看到了一行我以前从未注意过的小字。
那是在一堆复杂的公式和参数下面,用铅笔写的,字迹很轻。
“淑芬不聪明,但人好,心善,会过日子。阿伟是个好孩子,就是心气太高,太傲。把淑芬交给他,我不知是对是错。但愿,我没看错人。”
落款日期,是一九九二年,夏天。
我看着那行字,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
我终于明白,那碗肉末蛋羹里,除了一个父亲对女儿未来的期许,还有一个师傅,对一个徒弟最深沉,最笨拙的爱护。
他想用他的方式,给我一个安稳的家,为我这艘还没出海的船,找一个温暖的避风港。
可我,却因为那可笑的骄傲和肤浅,亲手推开了它。
那时候我以为“好看”是脸蛋,是身材,是那些浮在表面的东西。
后来我才知道,真正的“好看”,是把平凡的日子,过得热气腾腾;是把琐碎的生活,经营得有声有色。
是像王淑芬那样,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把一个愣头青,变成了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把自己,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姑娘,活成了一个从容淡定的大女人。
这才是最好看的人生。
而我,用半辈子的颠沛流离,才读懂了这个道理。
我的人生账本上,欠下的最大一笔债,不是金钱,而是情义。
这笔债,我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一个星期后,刘明打电话给我,说师傅走了。
走的时候,很安详。
我没有去参加葬礼。
我买了一张南下的火车票,又回到了深圳。
我找了一份在工地上看大门的工作,包吃包住,一个月三千块。
生活,又回到了原点。
只是,这一次,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平静。
我知道,我的人生,也就这样了。
不会再有奇迹,也不会再有波澜。
我只是那个在九二年,因为嫌弃师傅女儿不好看,而错过了整个人生的,愚蠢的张伟。
这个故事,我会带着它,一直走到人生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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