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报(景亦兴)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越冬、欢乐过节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冬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规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准入条件和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资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节日期间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优化审核流程、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必要时先行通过临时救助缓解困难。针对越冬取暖需求,通知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暖收费及燃料价格变化等因素,根据困难群众采暖方式精准施策,通过发放取暖补贴、御寒物资或减免费用等方式缓解取暖难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取暖救助范围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此外,要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政策,提升异地临时救助时效性,并加强社会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保障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走访慰问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各类困难群众尤其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进行走访探视,深入了解实际生活状况并主动排忧解难。同时,要强化安全保障,加强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宣传和隐患排查,压实照料服务人及村(社区)责任;重点关注严寒地区、高海拔地区及受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应对雨雪冰冻、低温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协助做好用煤、用电、用气等取暖保障,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引导慈善组织有序开展节日探访慰问,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救助需求。
在强化监测预警、增强部门工作合力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主动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近一年申请救助未获批、退出低保特困不满两年等重点对象开展动态监测,强化“及时预警、快速处置”,推动建立“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及时推送教育、住房、就业、医疗等困难信息至相关部门办理并规范结果反馈。同时,结合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优化简化申请办理流程,推动线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与线上“一网通办”融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针对节日期间物价波动,需主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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