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统战新语)
仓央嘉措是中国的仓央嘉措,他的历史由中国的档案铭刻,他的文化由中国人民传承。任何文化外衣下的政治闹剧,在这些铁证面前,注定是徒劳的。
近日,印度在其非法设立的所谓“阿鲁纳恰尔邦”达旺地区,围绕我国著名历史人物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举办了所谓“国际会议”,企图盗用这一深刻植根于中华历史文化的人物符号,为自身非法的领土主张披上一层“文化外衣”。
今天,带您认识四件署名为仓央嘉措的藏文文告,确凿实证仓央嘉措的主权印记与文化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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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华”粉丝在《印度,休想偷走我们的仓央嘉措!》一文中的部分留言。
这四件珍贵档案,均是以第六世达赖喇嘛的官方身份发布的政府公文。它们如同穿越时光的“现场实录”,不仅揭示了仓央嘉措在位期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实际运作,更以无可辩驳的原始实物形态,有力展现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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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喇嘛源流图——仓央嘉措唐卡。(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
(一)文告重现:仓央嘉措的“另一面”
西藏博物馆收藏着一份六世达赖喇嘛发布的文告(图一)。这份发布于1700年(藏历铁龙年)的文件,书写于黄色丝绸上,装裱华丽如唐卡。
文告起首语即明确宣示:皇帝敕封执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大持金刚大海上师印之西方圣地善住佛告诫天下一切佛一统不变金刚持第六辈达赖喇嘛之法旨。文末钤盖着顺治皇帝于1653年颁赐给五世达赖喇嘛的汉、满、藏文三体合璧金印。
这份文告从格式、内容到用印,完整呈现了六世达赖权力来自中央授命并在其框架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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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1700年六世达赖喇嘛颁发之文告。(作者供图)
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的“功德林全宗”内,收藏着两件分别发布于1703年(藏历水羊年)(图二)和1705年(藏历木鸡年)(图三)的文告,内容涉及寺院田产权益确认及地方税务豁免。
1703年文告中提到“先前有加盖第司·桑杰嘉措印章之五世达赖文告”,末尾落款“水羊年写于布达拉宫大殿”。文告正上方贴有红色纸签,藏文粗体书写“尊者第六辈仁波切洛桑仁钦仓央嘉措之文告”;左上方附有的白色纸片亦明确写有“尊者仓央嘉措晓谕汪丹贝娃瓦所拥有的土地、田产和房产及多热中应收取的差税如畜力和实物差税”等内容。
这类附着于文告的标识,与其正文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档案实体,清晰地将文书权威与“第六辈达赖喇嘛仓央嘉措”这一身份紧密关联,为仓央嘉措的政教身份与职权行使,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原始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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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1703年六世达赖喇嘛颁发给白热康萨的文告。(作者供图)
1705年文告颁发对象是曲水宗贡嘎曲德娃,文末落款“木鸡年写于普陀山(布达拉宫)大殿”,这一表述昭示了此份政令的出处——作为西藏政教中心的布达拉宫,这是其权威性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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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1705年六世达赖喇嘛颁发给曲水宗贡嘎曲德娃的文告。(作者供图)
第四件文告发布于1698年(藏历土虎年)(图四),该文告是一件长达137厘米的黄色丝绸长卷,其起首格式同样具有重大政治意涵:“奉皇帝圣旨,在霍尔领土之上第六世达赖喇嘛金刚持颁布的法旨”。这句话言简意赅,却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权力叙事闭环:皇帝的旨意是最高权威来源,达赖喇嘛的教令是在当时清朝管辖下的和硕特蒙古势力范围(霍尔领土)内行使。
这些文告的材质、用语和格式规范,共同折射出一个地方政府体系的有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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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1705年六世达赖喇嘛颁给阿旺丹巴坚赞和仁钦迥乃之文告。最早收录于德国著名藏学家迪特·舒1981年出版的《藏文印章学基础:八思巴字体藏文印文研究》一书。(作者供图)
(二)印信与规制:权力合法性的直观见证
文告上的印章,是权力来源最权威的物证。通过对这四件文告所用印信的精细考据,一个关键史实得以澄清:仓央嘉措在位期间,并未获得清朝皇帝重新颁赐的金印。他所使用的,均是承袭自五世达赖喇嘛的印信。
这一发现,与汉文档案记载相吻合。在仓央嘉措坐床典礼中,康熙皇帝仅派遣章嘉活佛等人“颁赐物品”,而未新赐印信。这说明仓央嘉措政治权威的合法性需通过继承之前册封的印信来维系,侧面体现出中央授权在西藏政权更迭中的连续性与核心地位。
文告的起首格式与发布对象,同样映射出宏大的政治架构。多件文告以“奉皇帝圣旨”开篇,这并非虚文套语,而是对权力源头的明确宣示。发布的对象则常涵盖“汉、藏、霍尔三地之一切尊卑人等”。这种统合多民族的表述,清晰地表明,西藏是清朝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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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世达赖喇嘛画像。(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
这些文告直观展现了18世纪初西藏地方政府的日常治理。它们多与税务相关,旨在确认或豁免某些寺院、贵族的地税、差役。
1703年文告详细规定了土地免税的条件,并强调“不得诬陷”“不得制造纠纷”,显示出其具备解决具体社会矛盾、维持地方秩序的治理功能。揭示出当时西藏地方政府是在受中央政权影响的、具有规范性和延续性的制度框架内运行。
中央政府对西藏的主权,正是通过地方治理中这些依法依规的日常实践,得到了具体而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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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拉宫整体建筑。(图片来源:布达拉宫官网)
(三)主权与根脉:仓央嘉措文化母体在中国
仓央嘉措身后,其第六世达赖喇嘛的辈次曾一度成为历史悬案。由于复杂的政治斗争,清廷先后册封了另一位灵童益西嘉措和后来的格桑嘉措为“第六世达赖喇嘛”,造成了谱系混乱。
后来,乾隆皇帝通过正式册封八世达赖喇嘛,厘清了世系。1783年颁给八世达赖的册文内称:“依前七辈达赖喇嘛之例”,并在“前七辈”旁特批红签强调。这从国家法统层面确认了格桑嘉措为第七世,从而正式追认了仓央嘉措的第六世地位。
这一难题的最终解决,体现了中央政府在藏传佛教活佛转世事务上的最高权威。此后清政府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所确立的“金瓶掣签”制度,再次强化了中央对活佛转世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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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复制件)。(图片来源:民族文化宫)
综上所述,这四件文告从原始档案的维度,成为反击印度文化窃取行径的双重铁证:
一方面,仓央嘉措的政治生命与权威,自始至终是在中国中央政府的管辖框架内。其文告所涉及的土地与人民,历来是中国领土与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仓央嘉措文化遗产的源头与归属,始终在中国。仓央嘉措的诗歌,源于藏族“谐体”民歌的智慧,并通过翻译与传播,触动了中华民族共通的审美心弦与情感体验。
这种自发的、广泛的、深层次的文化认同与创造传承,是最牢固的文化主权。国际范围内的共鸣与欣赏,丝毫不能改变其文化根脉与诠释主体属于中国这一根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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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2025年4月,西藏仓央嘉措文化研究协会以“传承文化精髓、共叙诗情画意”为主题举办的第七届西藏仓央嘉措文化节活动现场。(图片来源:统战新语)
当印度在非法侵占的中国土地上操弄所谓“国际会议”、上演政治闹剧时,这一件件真实流传下来的文告早已钤印着历史的定论,共同宣告着:仓央嘉措是中国的仓央嘉措,他的历史由中国的档案铭刻,他的文化由中国人民传承。任何文化外衣下的政治闹剧,在这些铁证面前,注定是徒劳的。
(来源:“道中华”微信公众号 作者: 朱德涛,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特聘副研究员;李若愚,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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