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1月4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向金鸿顺(603922)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系"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及子公司涉诉有关事项",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当日,金鸿顺披露公告称,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鸿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鸿顺")收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江西浔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炙商贸")起诉北京金鸿顺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因浔炙商贸与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北京金鸿顺、天津东泰腾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腾辉")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浔炙商贸以众德科技、北京金鸿顺、东泰腾辉为被告向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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