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根据警务工作需要,我国公安系统中的各职能部门按照是否实行垂直管理这一标准,可以细分为“垂直管理公安部门、属地管理公安部门”这两大类。例如,铁路公安、长江航运公安、民航公安、海关缉私公安、移民管理机构、公安特勤系统等便是非常典型的垂直管理公安部门;而各个地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乡镇街道派出所、森林公安便是最典型的属地管理公安部门。
一般而言,涉及到跨地区跨领域且需要常态化协调指挥的警务执法工作就会实行垂直管理,比如铁路公安、长航公安、民航公安;另外如果涉及到中央掌握权力、职权未下放到地方的警务工作也会实行垂直管理,比如国家移民管理系统、海关缉私系统、公安特勤系统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部分实行垂直管理的警务机构虽然实际上是按照上下条线方式实施垂直领导管理,但在名义上却列入属地公安厅(局)序列,而这类公安警务机构一共有4类。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供大家简要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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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某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其实所谓的“边境管理总队”就是9个正局级沿边省(自治区)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加挂的牌子,实行“同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在此前的公安边防部队改革中,沿边省份公安边防总队下辖的边检站、公安边防支队都是整体转隶改编为相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同时加挂“某某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如此一来,沿边省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就是既下辖相应的边检站、又设有相应的边境管理支队。相比之下,沿海公安边防总队就是只将各个边检站转隶并整合改编为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至于各沿海公安边防支队通常都是转隶属地公安部门改编为海岸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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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某某公安厅(局)某某走私犯罪侦查局:这个机构实际上便是相应的直属海关缉私局所加挂的一块牌子。现阶段,力量庞大的海关系统由海关总署缉私局实行垂直领导管理,而海关总署缉私局既为海关总署内设机构、同时也列入公安部序列局。海关缉私部门和海关缉私工作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重点是加强政治领导、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至于海关缉私业务工作则是由海关领导负责。
在力量机构方面,我国42个直属海关以及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设有一个副厅级的直属海关缉私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这43个副厅级海关缉私局的由相应的直属海关(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海关总署缉私局双重领导,但以海关总署缉私局领导为主。
根据工作需要,包括沿海直属海关在内的绝大部分直属海关缉私局均在名义上列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称作“某某公安厅(局)走私犯罪侦查局”)。但是,鉴于少数区域性直属海关缉私局(如黄埔海关、湛江海关、江门海关等)的管辖范围较小、地理范围不具备全省代表性,故不列入所在省份公安厅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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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某公安厅(市)特勤局:在公安现役部队改革前,原先执行现役体制、由公安部警卫局与所在省份公安厅(局)双重领导但以公安部警卫局领导为主的公安警卫部队便已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相应的正师级警卫局,各省级警卫局出于工作需要列入各省市区公安厅(局)序列,对外称作“某某公安厅(局)警卫局”。而在公安警卫部队退役转制改编过程中,各省级警卫局均更名为特勤局,现役编制转为人民警察编制,由公安部特勤局垂直领导管理,但也继续列入所在省份公安厅(局)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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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市公安局首都机场分局:实际上是首都机场公安局加挂的一块牌子,二者实行的也是“同一套人马、挂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2017年11月,中国民航局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的基础上开始组建首都机场公安局,其机构性质为民航局直属正局级行政机构。2018年11月1日上午,首都机场公安局隆重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运行,自此“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这个机构称呼退出历史舞台。直到2018年12月底行业公安体制调整,首都机场公安局转隶调整为公安部直属机构,且继续实行垂直管理模式。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首都机场公安局负责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空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执法工作,并管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同时加强对河北机场公安局业务指导。出于工作需要,首都机场公安局名义上列入北京市公安局序列,对外也称“北京市公安局首都机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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