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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12月31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被深圳金融监管局对机构罚款50万元,对盛莲给予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3月06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168号招联大厦5-9层、11-18层、32-39层,经营范围包括:(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二)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五)境内同业拆借;(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七)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九)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8768条,周边风险68186条,历史风险12352条,预警提醒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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