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济南市济平干渠等2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5〕202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济平干渠、胶东输水干线济南至引黄济青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济政呈〔2025〕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济平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4.42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1.5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16.64平方千米;撤销胶东输水干线济南至引黄济青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12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9.28平方千米。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