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明节晚上,岷江边下着雨,渔民宋某想多赚些钱,天黑之后下水摸鱼,他没找到鱼,却在三米深的泥水中碰到一个硬东西,捞上来一看,是个金黄色的老虎头,重量接近两公斤,他当时只觉得这是值钱的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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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这个人又去捞,在十几米外摸到另一块金砖,洗掉泥巴看到底下刻着“永昌大元帅”几个字,他把老虎头跟金砖拼在一起,发现原来是个完整的金印,他不懂这是什么,但知道它很值钱,有人出价八十万,他觉得太少,后来有人愿意出八百万,他就马上卖了,他没想过这东西可能是文物,也没想过要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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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盗挖张献忠沉银的重大案件,团伙成员宋某被抓获,专家鉴定这枚金印为张献忠时期所制,高约十厘米,重量三斤八两,含金量超过九成五,制作工艺极为精细,虎形纹饰上的毛发均以錾刻方式逐根呈现,值得注意的是,“永昌”并非张献忠所用年号,实为李自成方面采用,按常理推断,两位农民军首领不太可能共用同一款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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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其实挺有意思的,大家过去都认为张献忠和李自成是死对头,互相看不上,但这枚金印表明他们曾经联手过,在1643年前后,为了对付明朝军队,大西军和大顺军有过短暂合作,张献忠封部下为“永昌大元帅”,这是政治上表示信任的一个标志,这个印可能是他发给前线将领的指挥凭证,也是唯一能证明那段合作的实物证据。
这枚印章还解答了一个老问题,就是张献忠有没有留下宝藏,1646年他在江口被明朝将领杨展打败,船队烧毁,满船的金银沉入江底,几百年里这事一直被人当作传说,清政府没有找到实际证据,民间说法越来越离奇,直到这枚金印被发现,才让大家相信传说是真的,它成为江口沉银考古的关键证据,给整个遗址的挖掘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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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院对宋某作出判决,因他倒卖国家一级文物,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罚款五十万元,那八百万元的违法所得全部被追回,与他交易的中间人和买家共计十三人也被抓获,涉案的两百多件文物均被收缴,如今这枚金印收藏在四川博物院,2021年还参加了“国家宝藏”展览,普通人前往博物馆就能亲眼看到它,不必依靠想象。
这件事说来讽刺,一个渔民下水捞鱼,结果摸到了改变历史认知的东西,他完全不知道手里拿的是什么,只想着换些钱用,正因为他没有文化知识,这枚印章才没被熔掉或藏起来,最终完整地回到大家眼前,如果他懂点历史,可能早就偷偷处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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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印章的工艺比明代亲王用的还要讲究,说明张献忠虽然打着“反明”的旗号,实际上却在模仿朝廷那一套做法,他想建立自己的秩序,不是只靠打杀就能实现的,这跟我们印象里那个“杀人魔王”的形象不太一样,历史往往这样,实物一出现,书上写的内容就站不住脚了。
这枚印章不只是金子做的,它记录了明末乱世的片段,从渔民手中到黑市,再进入博物馆,每一步都带着时代的痕迹,没人故意藏起它,也没人一开始就明白它的价值,它就一步步浮现出来,让过去的事情重新被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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