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假期
亲友相聚难免推杯换盏“喝两口”
交警蜀黍也再三强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总有人“不听话”
一喝完酒就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抛诸脑后
结果……

元旦假期“不信邪”酒驾,上路就被逮!
2026年1月2日1时43分,雅安公安交警在绿岛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驾驶人陈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G5***3的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至绿岛路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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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日9时52分,雅安公安交警开展元旦节假日重点违法行为整治,驾驶员杨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雨城区上里镇黄家坝村,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杨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询,杨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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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日01时26分,雅安公安交警在绿岛路开展元旦节假日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时,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号牌的川T0****2电动二轮车行至绿岛路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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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并处1000至2000元罚款
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当然,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也将面临处罚

交警蜀黍三令五申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喝酒后就乖乖找代驾
好好过节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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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的告诉各位驾驶员
哪怕是元旦假期
交警蜀黍也不放假哦
所以,侥幸是一点也不能有!
正值元旦假期
杯中酒再好,不及平安重要
以下是关于酒驾的误区
请各位驾驶员都要牢记!!!
01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上路不碍事
有的人觉得自己酒量好,休息一会儿即可驾车。事实上,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
02
误区二: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一些人认为,喝酒后通过多喝水稀释的方式,可以通过酒驾检查。其实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03
误区三:药品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
一些人认为,只要没饮酒,服用药品、保健品等引起体内酒精超标不算酒驾。其实不然,只要摄入任何含有酒精的物品,并达到相关标准,都可能危及交通安全,构成酒驾或醉驾。
04
误区四: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极易发生事故。
05
误区五: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团圆酒可以慢慢喝,回家路必须稳稳行
雅安交警在此提醒
酒驾从来不是“小事”
平安才是新年最好的礼物
愿你带着满心欢喜出行
载着一路平安回家
元旦快乐,一路安康!
来源:雅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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