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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朋友注意啦!
提起诫勉谈话,不少人都有点懵,心里犯嘀咕:这算不算处分?会不会影响评优?哪些事容易被诫勉?今天咱就用大白话聊透,全是干货,看完再也不迷糊!
一、先划重点:诫勉既不是处分,也不算组织处理!
很多人把诫勉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混为一谈,其实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官方有明确说法,诫勉针对的是两种情况:要么没构成违纪,但行为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要么是构成了轻微违纪,按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说白了,就是给你敲个警钟、提个醒,把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问题掐灭在萌芽里,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它是党委(党组)的一种监督方式,也算是一种问责手段,分当面谈话诫勉和书面诫勉两种,而且不是随便就能给的,得组织人事部门提意见,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才行,程序特别严格。
给大家说个官方案例:去年某地一名科级干部,在分管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导致工作推进滞后、群众有意见,最终被组织诫勉谈话,当面作出整改承诺,及时纠正了工作偏差。
二、答案超明确!被诫勉后,年度评优直接泡汤!
这绝对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咱直接给准话:不能评优秀,各类先进也都没资格!
依据就是中组发〔2015〕12号文件,也就是《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里的第十九条,白纸黑字写着: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一律取消!
不光是年度考核优秀评不了,像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这类荣誉,也都不能参与评选。这里顺带提一嘴,就算是最轻的党纪、政务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同样不能评优秀,只能评称职,大家可别不当回事!
再看一个典型案例:某省直单位一名处长,因在项目审批中履职不规范被诫勉,当年单位年度考核评优公示,他直接被排除在外,哪怕全年其他工作完成得再出色,也没资格参评,这就是硬性规定!
三、这6类行为最容易触发诫勉,一定要警惕!
很多时候,诫勉都是源于一些被忽略的小行为,咱一定要避开这些雷区,别踩红线:
1. 该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儿,比如重大项目、人事调整,偏偏个人擅自拍板,独断专行;
2. 选人用人上出问题,比如突击提拔、超职数配人,甚至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
3. 触碰廉洁红线,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或者违规给大家发津补贴、福利;
4. 个人事项瞒报漏报,比如房产、基金、投资这些关键信息,不如实向组织报告;
5. 履职尽责不到位,对下属的违纪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或者为了政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酿成不良影响;
6. 违反公序良俗,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嫖娼这类行为,既失德又违规,肯定要被问责诫勉。
最后再给大家提个醒,诫勉的影响可不止评优!被诫勉后的6个月内,不能提拔也不能重用,而且诫勉相关材料会永久装进个人人事档案,跟着你一辈子,后续的干部任免审批都会受影响。
诫勉虽不是纪律处分,但这份警示意义重大。作为公职人员,守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才是行稳致远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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