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被直播出去的“不用理,挂掉”,不仅挂断了群众的求助电话,也挂出了部分权力机关面对监督时条件反射般的抗拒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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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一位副镇长在媒体直播连线中,对主持人替市民追问被拖欠两年多的134万元工程款时,办公室背景音里传来工作人员清晰的指示:“不用理,挂掉。” 这句被全国观众听到的简单指令,像一记警钟,敲响了部分权力机构对媒体监督的排斥。
另一边,在重庆武隆区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质询着一个“老大难”问题:律师到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取证,为何如此之难? 行政部门常以保护隐私或需要领导签字为由推诿,领导之间又相互推诿。
媒体与律师,本是现代社会法治监督与权利保障的两支重要力量,却在某些情境下,成为部分权力机关眼中“不受欢迎”的角色。这背后的逻辑,远非“喜欢”或“不喜欢”的情绪问题。
01 公开的“不合作”:监督路上的显性障碍
部分权力机关对媒体和律师的“不喜”,直接体现在行动上的不配合甚至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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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媒体,除了前述直播中的公然拒斥,更常见的是信息壁垒。以政务信息公开为例,一些部门倾向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将本该公开的信息视为内部“领地”,对媒体的询问设置重重障碍,让舆论监督难以触及核心。
面对律师,障碍则更加制度化。武隆区司法局局长坦言,律师向行政机关调取个人户籍、婚姻登记、银行账户等信息时,常因“对法律理解不一致”和“保护信息隐私”的矛盾而受阻。
更具体的是,一些部门自设门槛,要求律师取证必须获得领导签字,而“领导对签字相互推诿”。律师用手机拍摄信息后要求盖章确认,也常遭拒绝。
02 权力的“舒适区”:恐惧曝光与挑战权威
排斥心态的根源,深植于权力运行的惯性与对自身权威的过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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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处于相对封闭运行环境中的部分机关和领导,形成了 “权力舒适区”。媒体和律师的介入,意味着将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公开审视之下,打破了这种舒适。
媒体通过报道将问题公开化、公共化,形成了舆论压力,可能让一些习惯于内部解决问题的领导感到“失控”和“麻烦”。
律师则通过专业的法律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挑战。这直接触动了权力的权威性。在一些官员的认知中,接受律师的调查询问,似乎意味着“被质疑”和“矮化”。
03 思维的“旧地图”:传统治理模式与现代法治要求的冲突
更深层次的矛盾,源于治理思维与时代要求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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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思维”超越“权利思维”。部分官员仍习惯于“管理”而非“服务”,将公民和媒体正当的权利诉求视为需要“摆平”的“事端”。过去一段时期对“维稳”的片面强调,在实践中有时异化为压制正当诉求。
“人治惯性”干扰“法治轨道”。当律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时,可能打乱一些地方基于人情、惯例或行政便利的非正式办事流程。这种对既定“潜规则”的挑战,是律师遭遇冷脸的重要原因之一。
04 “塔西佗陷阱”的阴影:信任缺失下的敏感与防备
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部分领域公信力的损耗,加剧了权力机关对监督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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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别司法不公或行政违法案件经媒体放大后,会侵蚀公众对法律体系的普遍信任。身处其中的一些机关和官员,可能因此产生“受害者”心态,将媒体和律师的监督一概视为“挑刺”或“找麻烦”。
在“后真相时代”,情绪化传播有时会掩盖事实本身。这导致一些机关对舆论场充满戒备,倾向于采取“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消极防御策略,进一步割裂了与社会的良性沟通。
05 “媒体审判”与“死磕律师”:对角色异化的担忧与污名化
排斥心态也部分源于对媒体、律师角色可能被异化的警惕,有时这种警惕被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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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尤其担忧 “媒体审判” ,即舆论声势影响司法独立判断。个别律师在诉讼中的过激言行,也被某些官员用以概括整个律师群体,产生了对律师职业的偏见。
律师的执业角色本身也可能带来内在紧张。研究指出,律师在参与基层公共服务时,需要平衡专业自主性与服从公共服务目标的关系。这种平衡若被打破,就容易引发与政府合作方的摩擦。
06 监督的“双刃剑”:压力如何转化为进步的动力
尽管存在摩擦,但健康的社会离不开媒体和律师的有效监督。这种压力恰恰是制度进步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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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枷锁”。无论是“授意”摊贩收烟的办事处人员,还是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都需要外部监督将其暴露在阳光之下。媒体曝光和律师介入,是激活体制内监督机制的重要外因。
个案推动制度完善。历史上,许多重大法治进步,都源于个案暴露出的问题。唐慧案等一系列与劳教制度相关的案件,最终推动了劳教制度的废除。媒体和律师在其中的追问与呼吁,功不可没。
07 构建新生态:从“对抗”走向“协同”的探索
破解困局,需要各方相向而行,构建法治基础上的新型互动关系。
权力机关需转换思维,将媒体和律师视为治理现代化的协作者。湖南的“问法湖南”平台和长沙的“三事分流”机制提供了范本。它们将群众的法律咨询、媒体介入与政府办理流程整合,让专业力量在法治框架内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媒体与律师也需恪守专业与法治底线。媒体应尊重司法规律,避免“媒体审判”;律师应依法执业,用专业能力赢得尊重。
根本在于夯实制度根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障律师调查权等法定权利;完善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机制,让习惯在暗箱中的操作无法生存。
08 法治阳光:媒体和律师让法治社会在阳光之下熠熠升辉
当湛江坡头区那两位说出“不用理,挂掉”的工作人员被停职检查时,公众的焦虑并未完全平息。他们真正期待的,是“举一反三”能成为现实,是每一份诉求都能被严肃对待,而不必总依赖于媒体直播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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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当律师不必再为一份简单的证明文件在各个办公室间奔波求人盖章时,法律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
对监督的排斥,实质是对透明与法治的不适。只有当所有权力机关都习惯在阳光下、在法律轨道中运行时,媒体和律师才会从他们眼中的“麻烦制造者”,转变为社会治理中可信赖的伙伴。这是人治社会转型法治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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