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咣当”一声,一把做工奇特的琵琶摔在地上,碎成了好几瓣。
这可不是一般的乐器,那琴身是用一位年轻歌姬的大腿骨做的。
就在几分钟前,北齐皇帝高洋满脸通红,逼着自己的皇后李祖娥,抱着这把还带着血腥气的“人骨琵琶”,当众弹了一曲《佳人曲》。
弹完之后,高洋那个疯子还指着琵琶大笑,说这歌姬虽然人脏了被他杀了,但这根骨头倒是副好材料。
这一幕,哪怕咱们现在听着都觉得后背发凉,可对于出身名门望族的李祖娥来说,这就是她每天必须面对的日常生活。
在那个被称为“禽兽王朝”的北齐宫廷里,活着这件事本身,比死还要难上一万倍。
咱们今天不扯那些枯燥的年份,就单聊聊李祖娥这个女人,看看在那个全员疯批的皇族里,一个正常人是怎么被一步步逼进深渊的。
说起来,李祖娥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是个死局。
她是赵郡李氏的大小姐,那是真正的顶级豪门,知书达理,颜值更是没得挑,史书上说她“美艳绝伦”。
而高家呢?
虽然建立了北齐,但骨子里就是一群崇尚暴力的鲜卑军阀。
这就像是把一只孔雀硬生生扔进了狼窝里。
不怕皇帝坏,就怕皇帝又坏又变态,还时不时清醒一阵子。
她的丈夫高洋,就是这么个极品。
早年间因为长得丑、不爱说话,被自家兄弟当成傻子欺负。
谁能想到,这哥们其实是“扮猪吃老虎”的影帝级人物,一朝掌权建立北齐,确实干了不少大事,修长城、打柔然,威风得不行。
可这人一旦喝了酒,隐藏在基因里的狂躁症就爆发了。
高洋喝醉后有多离谱?
他能把自己的亲娘娄太后气得要死,甚至扬言要把太后嫁给胡人当老婆。
还有一次,李祖娥的亲妈来宫里做客,高洋发酒疯,非要拿老太太当靶子练箭术,最后还拿马鞭把丈母娘抽得鲜血淋漓。
你说在这样的丈夫身边,李祖娥这日子能好过吗?
每天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还得时刻提防着丈夫会不会突然掏出一根人骨头让她弹曲子。
那个“人骨琵琶”事件,直接成了压垮李祖娥的第一根稻草。
虽然事后有老宫女帮忙调理,她看起来好像是恢复了正常,但这不过是把恐惧硬塞回了肚子里。
在这个宫廷里,疯了是本能,不疯那得是多大的心脏啊。
好不容易熬到公元559年,高洋因为常年酗酒,终于把自己给喝死了。
按理说,李祖娥的噩梦该结束了吧?
太天真了。
在这个家族遗传性精神病高发的皇室里,地狱的大门才刚刚打开一条缝。
高洋死后,皇位传给了儿子,结果没多久就被弟弟高演篡位杀了。
高演命也不长,死后皇位落到了老九高湛手里。
如果说高洋是疯,那这个高湛就是纯粹的“坏”加“淫”。
他对这位美艳的皇嫂早就垂涎三尺了,根本不管什么伦理道德。
那是彻底改变李祖娥命运的一天。
她刚把自己唯一的指望——小儿子高绍德哄睡着,高湛就像个幽灵一样闯了进来。
面对皇嫂的呵斥,这家伙一点脸都不要,反而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高湛当时就干了一件事,他指了指隔壁正在熟睡的孩子,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冷冷地说了一句:“你要是敢不从,我就杀了你儿子。”
在绝对的暴力面前,尊严这东西,有时候比草纸还薄。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就是绝杀。
为了保住高洋仅存的骨血,李祖娥彻底放弃了尊严,含泪屈从了这个禽兽不如的小叔子。
从这一刻起,她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后,只是一个为了孩子苟延残喘的可怜女人。
那段时间几乎没人知道她在哪,偶尔听到消息也是支离破碎的。
可是,老天爷并没有因为她的牺牲就放过她。
后来李祖娥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女儿。
这种极度的羞耻感让她精神崩溃,据说她在绝望中弄死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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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湛一看孩子死了,瞬间暴怒,提着刀就去找李祖娥算账。
高湛那个畜生,当着李祖娥的面,把她拼死保护的小儿子高绍德抓了起来,活活打死,然后像扔垃圾一样把尸体扔进了池塘。
李祖娥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精神世界彻底崩塌,疯病再次发作。
这一次,再也没有什么神医能治好她了。
在经历了人世间最极致的羞辱和丧子之痛后,李祖娥做出了最后的选择。
她没有自杀,或许是因为心已经死透了,肉体还在不在已经无所谓了。
她被赶出皇宫,坐着一辆破牛车,来到了妙胜寺削发为尼。
当青丝落下的那一刻,那个曾经让无数人倾倒的“北方佳人”算是彻底死了,活下来的,只是一个看透了世间丑恶的尼姑。
这之后,北齐皇室依旧在杀戮和淫乱中一路狂奔,直到亡国。
据说后来有人去庙里找过李祖娥,想问问当年那个治好她疯病的“秘方”是什么。
李祖娥闭目打坐,一句话也不说。
哪有什么秘方呢?
当一个人置身于全是野兽的笼子里,疯了那是正常生理反应。
她最后之所以“不疯”了,是因为她终于走出了那座吃人的皇宫。
心死了,病也就自然“好”了。
世间的药草只能治肉身,只有远离那些罪恶,才能稍微抚平一点灵魂上的伤疤。
李祖娥的一生,其实就是那个荒诞时代的缩影。
名门出身又怎样?
倾国倾城又怎样?
在那个皇权至上、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里,弱者的美貌,根本不是上天的恩赐,而是一场无法逃脱的诅咒。
从那以后,史书上再也没有关于她的详细记载,她就像一粒尘埃,静静地消散在了历史的角落里。
参考资料:
李百药,《北齐书·卷九·列传第一》,中华书局,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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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寿,《北史·卷十四·列传第二》,中华书局,1974年。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七》,中华书局,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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