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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使命-2025”联合军演告一段落,但围绕军演的讨论仍未结束,尤其是演练中我军使用PHL-191型远程火箭炮系统、使用370毫米远程火箭弹远程模拟点杀对手“海马斯”火箭炮的镜头更是让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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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横向对比,“海马斯”远程火箭炮在刚刚投入俄乌战场时,确实给俄军造成了很大麻烦。而纵向对比,“海马斯”相比台军装备的其它武器,性能确实出众,且确实能够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对该型火箭炮的追踪打击必然是高优先级。
那么,我军使用PHL-191型370毫米远程火箭炮“点杀”海马斯,如何评价这一战斗过程?大伊万的观点是,此次演练体现出了我军炮兵作战指挥系统在“信火一体”建设上的先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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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海马斯”属于典型的时敏目标——目标小,跑得快,反应速度也比较快,从“战力保存”的待机地点开出来几分钟放列、接收目标数据、发射之后掉头就能跑路。
如果我们的信火一体能力不够,前沿侦察设备发现“海马斯”后,开始层层转交火力,结果传递到一线单位时可能已经过去了较长时间,一线单位再把火箭炮发射车开出来放列开火,那么这个时候“海马斯”可能已经跑路了,那就打不上了。我军既然能够实现对“海马斯”火箭炮的打击闭环,那么必然意味着在炮兵信火一体能力建设上发展到了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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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此,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呢?有,而且不止一种,事实上这种无人机先看、然后交给陆军远程火箭炮或者战术导弹部队去打的战术,俄军在乌克兰就经常用,使用9M723“伊斯坎德尔”或者BM-30“龙卷风-S”来打击“海马斯”。但这么打的前提是俄军的战术航空兵兵力相对较差,一个“特别军事行动”区域甚至一昼夜航空兵出动架次总数也就100到200个架次。
但换成我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航空兵完全可以确保数倍甚至十倍的出动架次数,始终保持在目标区域上空的待机,乃至使用侦察吊舱直接对地面目标展开侦察。一旦发现有“海马斯”的存在,根本不需要再向陆军远火部队转交目标,直接一发精确制导弹药丢过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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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人的多用途战斗机,效率更高的打击方式肯定是长航时无人机,而且是具备机器学习、自动识别能力的长航时无人机,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监视。毕竟,按照台军对“海 马斯”的兵力运用,大概率是要进行长距离机动的,跑出58炮指部营区就很难抓得住了,如果我们部署的情报、监视和侦察( ISR )力量不够,那就不一定能抓得住。
要确保抓得住,就必须上足够多的ISR,最佳的侦察布势肯定是无人机蜂群分片包干,一架长航时无人机就盯住某片区域,使用机器学习自动识别可能是“海马斯”火箭炮 的目标,最多加上一个人工审核。一旦发现目标,无人机可以使用自己携带的精确制导弹药,或者干脆释放出小型自杀式无人机撞上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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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打“海马斯”火箭炮,办法还是很多的,我们此次使用PHL-191演练对付“海马斯”,只是其中的一种,后续必然还有更多的打击方式没有披露,大家看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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