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证监会公开发行辅导公示系统显示,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事达光电”)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工作已正式完成,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双方于2025年7月28日签署辅导协议,辅导期自当日至报告出具日,期间共开展一期辅导工作。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同参与,通过全面尽职调查、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授课等多种方式推进辅导,覆盖历史沿革梳理、财务核查、客户供应商走访、法规培训等核心领域,辅导计划顺利落实并取得预期效果。辅导期间,公司因取消监事会有3名原监事离任,新增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余核心辅导对象无变动。
辅导期间,针对公司核心整改问题,辅导机构协同中介机构推进落实改进措施,具体如下:
关联采购问题:参股公司赣州金为信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存在关联采购情形。整改措施为中介机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财务数据、对比交易价格等方式,确认关联交易真实合理、价格公允;同时督促公司开发非关联供应商、提升自有压铸车间产能,关联采购金额已实现逐年下降;
历史股权代持问题: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两笔股权代持情形,2021年11月已完成股权还原及工商登记。整改措施为中介机构核查工商底档、协议凭证等资料并访谈历史股东,确认股权代持及还原过程合法合规,无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涉及违规利益输送等情形;
财务内控执行不到位问题:公司虽已建立较完善的治理与内控制度,但报告期前期存在执行不到位情况。整改措施为辅导机构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公司落实内控制度优化与执行工作,目前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已较为完善。
此外,针对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关注问题,公司已完成全部整改,且自最后一次现场检查至辅导完成期间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辅导,易事达光电已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发行上市及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息披露及承诺履行等责任义务,充分了解北交所定位及监管要求,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为登陆北交所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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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证监会公开发行辅导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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