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南开合畅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南开合畅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重复开药、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违反诊疗规范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七)项、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第四十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5〕第0070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131397.68元,并责令暂停其中医科9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来源 | 天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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