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52,证券简称:隆利科技)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相关议案,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届董事会组成确立 任职资格合规有效
本次换届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非独立董事包括吴新理先生(董事长)、李燕女士、陈志君先生;独立董事为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钱可元先生;职工代表董事为庄世强先生。
公告显示,上述董事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此外,三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任职资格已在临时股东会召开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完善 符合监管要求
为保障董事会高效运作,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大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吴新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李燕女士、钱可元先生为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段礼乐先生,委员包括钱可元先生、吴新理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可元先生出任主任委员,谭胜先生、庄世强先生为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谭胜先生,委员为段礼乐先生、陈志君先生。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且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要求。
新一届高管团队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到位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吴新理先生;
副总经理:李燕女士、刘俊丽女士;
财务总监:韩婷女士;
董事会秘书:刘俊丽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李姝涵女士。
公告明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聘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刘俊丽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姝涵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
部分高管离任 公司致谢其过往贡献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庄世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告指出,庄世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庄世强先生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履职表现,以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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