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增值税法已经颁布,并且会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在最近一段时间,与之相关的配套文件肯定会陆续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终于赶在最后30日对外公布,毕竟从明年开始就需要根据这个条例进行工作了。
但是《条例》虽然重要,最近公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更是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从名字我们也能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文,主要就是明确了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征收率的问题。因为《增值税法》明确规定,增值税的征收率是3%。所以,一些征收率是5%的业务,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就会从5%降为3%。
最新政策如下: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以后出售个人住房,购买时间少于2年的按照3%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购买时间大于2年的,免征增值税。
原来的旧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同步停止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北上广深这四个城市,原来对于住房有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特殊规定,而这些特殊规定早已经在2024年的时候,被北京(京建发〔2024〕488号)、上海(沪建房管联〔2024〕585号)、广州(穗建房产〔2024〕773号)深圳(深建字〔2024〕328号)这些文件给取消了。
所以,现在对于个人出售住房在增值税方面的规定已经统一了。
对于个人出售住房,除了需要缴纳增值税,还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属于增值税的影子,你只要缴纳增值税这些附加税肯定跑不了。而且,这些附加税后期也会合并成一种附加税。
根据财税[2008]137号文的规定,涉及的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也是可以免征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除了增值税我还需要关注就是个税了。按照规定,个税的税率是20%。而且免征的条件比较苛刻。需要“满五唯一”才能免征个税。“满五唯一”的意思就是,我们出售住房时,需要满足这个房子购买的时间已经超过了5年,而且还是家庭的唯一住房才能免征个税。当然,由于一些原因房产的购买价值不好确定,一些地方会按照1%-3%的征收率就是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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