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刑事案件家属都会陷入一个误区——把律师的风险告知当成劝认罪或吓唬,其实律师做风险告知是行业纪律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真正能决定案件走向的是律师明确的辩护观点。比如有个组织领导传销案,已经到法院阶段,开过两次庭,法官和检察官明确跟当事人说认罪就判缓(原量实刑),当事人想加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拒绝了——一来原来的律师思路正确,二来要当事人接受随时被羁押的风险,否则不能接。
![]()
律师和家属沟通的核心矛盾,是家属的知情权需求与律师的合规风险平衡。家属想知道案情,可律师随意透露可能触犯法律(比如泄露国家秘密罪),还可能让家属串证串供,导致当事人罪加一等。所以沟通要有边界:能说的是程序性进展(比如当前阶段、强制措施变更、庭审安排)、非涉密事实(媒体公开或办案机关告知的基本事实);不能说的是证据细节(物证、证人证言、同案犯线索)、办案机关内部信息(侦查方向、鉴定意见)、串证内容(比如“某证人说了什么”)。
律师首次会见当事人有严格流程:先告知身份来意,消除当事人戒备;再告知会见风险(比如可能被监听,让当事人谨慎发言);然后提供法律咨询——既要讲实体法(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规定),也要讲程序法(诉讼阶段、权利义务,比如申诉控告、回避、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比如会告诉当事人,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经批准可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般45天,可退补两次;一审审理期限一般3个月,经批准可延长。
![]()
关于量刑建议和辩护意见,律师会和当事人充分沟通,但通知家属需要当事人同意——因为律师和当事人的交流受保密义务限制,不能擅自透露。而辩护意见可以给家属看,还能征求家属意见,但律师有独立辩护权,不一定完全按家属的来。做无罪辩护更要注意风险:比如死刑案件,疑罪从无常变成疑罪从轻,律师要慎之又慎,除非有足够证据,否则不如做罪轻辩护;有同案犯的案件,从犯做无罪辩护可能比主犯判得重;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但可能构成其他罪名时,要和当事人及家属沟通风险,再决定是否做无罪辩护。
![]()
律师和家属沟通还要做好源头管控:签订委托协议时指定1-2名直系近亲属作为唯一对接人,拒绝非当面沟通(电话/微信易被录音或截图,无法核实身份),见面时核实亲属关系证明和授权书。遇到敏感问题,比如“证人有没有指认他”,可以回复“案情细节不便电话沟通,请来律所详谈”;遇到非指定家属(比如远房表哥),要让他提供授权书和亲属证明,否则不安排见面。其实,律师的每一步操作都是为了平衡信任和风险,家属要理解律师的合规要求,区分风险告知和辩护观点,这样才能更好地配合,争取案件的最佳结果。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