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钦州警方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管控,严厉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案例一
12月30日,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县城六峰山景区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传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谢某(灵山县三海街道人)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到案后,谢某对其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在案。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处以行政处罚。
![]()
案例二
12月29日,灵山县公安局三海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县城荔香大道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该所民警依法传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邓某庆(灵山县灵城街道人)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12月30日,邓某庆到案后,对其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在案。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庆处以行政处罚。
![]()
案例三
12月29日晚,灵山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有人在县城荔香大道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传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李某洲(灵山县平南镇人)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12月30日,李某洲到案后,对其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在案。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洲处以行政处罚。
![]()
案例四
12月29日19时30分许,钦南区某居民区外突然传来剧烈爆炸声,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水东派出所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南珠东大街某瓷砖店旁违规燃放爆竹。经查,涉事人员丁某为庆祝新居迁入而燃放爆竹,其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丁某彬处以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向丁某详细解读禁放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及环境污染问题。
![]()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危害
你都知道哪些
烟花爆竹的危害
1.火灾隐患
住宅楼建筑、人口相对密集,且冬季气候干燥,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
3.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
4.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
如何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
![]()
![]()
普法知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灵山警方、钦南公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