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问:企业在自媒体平台上出现负面不实信息,找XX办是不是最管用?
虽然都快2026年了,但中国人从古至今的“遇事直接找领导”的思维依然还在。
有心观察就会发现 ,央国企的舆情意识、舆情危机处置能力,整体上弱于民营企业。这正是因为国企遇上事儿更爱依赖“领导”,依靠自身专业能力独立处置的次数太少、积累的专业经验太少导致的。
一些地方上的强势民营企业,也存在这个问题。比如,今年连着有两家知名企业向平台喊话,“上访式投诉”。而实际上,在我看来,平台的做法根本没问题。 你列个大表,只要看着是你家负面信息的就要求平台一律处理掉,证据也不提供,这哪儿行呢?负面信息,也是要分属实内容和不实信息的啊。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清空,伤害不仅仅是正常的舆论监督权,也会造成平台治理规则的严重混乱。
不过,今年以来,一个新变化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最爱“遇事直接找领导”的央国企,都开始意识到,舆情危机解决是品牌公关领域里的一项专业工作,应该逐渐去提升舆情处置的专业能力,而不能再一味地依赖“领导”。虽然国家 保护民营企业品牌商誉的力度越来越大,但如果所有企业,无论遇上大事小事,一律把事全推给“领导”解决,客观上说,“领导”想管也 管不过来。
凡事一律找领导,是“人治”思维,如同古代的老百姓“盼清官”。2026年了,企业的公关人员要想做好舆情工作,得建立起“法治”思维了。所谓的“法治”思维,其实就是专业思维、规则思维。
网信办之于平台,类似于政法委之于法院。具体案件,是“法院”办。既然是“法院”办,你就得 研究“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的“法律”(规则)。 基于此的实务能力,是可积累的、可提升的、可复用的、稳定输出的,也是企业公关人员的价值所在。
最后,再回应一个很多人问过的问题:今年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是不是把专项行动文件里的那些话,复制粘贴发给平台就有用?
个人认为,文件中的话,其实是给各家自媒体平台做出的宏观指示和要求,到具体的内容上,还是要结合平台规则,看摆事实(证据)、讲道理的能力。平台也还是会根据这些来做出认定。比如最近刚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管理的通知》中列举的“网络名人账号行为负面清单”第十三项“操作利用矩阵账号,将网民引流到群组,从事水军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是你大笔一挥,说谁是水军犯罪,谁就是水军犯罪了,你得有充分的事实、有扎实的证据、有严密的论述,才有可能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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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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