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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稳定,连日来,我市持续加大对违规燃放,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宣传引导、全链条源头管控及有奖举报激励等举措,织密禁燃安全防护网,让“无烟过节”成为新风尚。
为加强管控,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实行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对辖区内临街商铺、农贸市场、超市杂货铺等可能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同时聚焦居民小区、江滨公园等市民易违规燃放区域,加密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对发现的违规燃放行为“露头就打、即查即处”。
执法过程中,多起案例为市民敲响警钟。12月1日,市民陈某某在白云街道陈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当场罚款200元;12月中旬,市民楼某某从义乌购买两箱水母烟花在横店镇康庄南街燃放,处罚款200元;12月10日,市民厉某某在白云街道甘井小区燃放烟花爆竹,当场罚款200元;12月17日,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查处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传唤5名涉案人员。经深入研判、循线追踪,办案民警锁定一名涉嫌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嫌疑人赵某某并果断出击,在其住所内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634箱。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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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当前我市对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全链条打击整治绝不松懈。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主动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旧习,树立“无烟过节、文明过节”的新理念。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筑牢辖区安全防线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努力。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86655635、86690329;发现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举报。我市对相关举报实行有奖激励,举报时间截至2026年3月底。让我们共同监督、相互提醒,坚决杜绝违规行为,携手筑牢辖区安全防线,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新年。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务必严格遵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融媒海报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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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丨东阳 市 融 媒 体 中 心 张延宁 制图 郭璐
编辑:许琳琳
二审:董之震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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