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司机手握方向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出行安全。然而,个别司机却对“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规定视若无睹。
近期,北京平谷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一名公交车司机因多次酒精检测不合格被公司辞退,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被法院驳回。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刘某入职某客运公司担任司机,同年7月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5年7月,公司以“多次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刘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刘某称,公司未明确其违反哪条制度,也未提供酒精检测的具体数据,某些食物或中药可能导致检测结果有误。
公司提交证据指出,刘某在多个工作日发车前酒精检测不合格,如2024年12月某日早上多次检测结果在12-27mg/100ml之间,直至下午才降为0;2025年6月某日更检测出37mg/100ml,属饮酒状态。此外,刘某还存在未按规定检测、上班时间聊天等行为,公司曾对其作出多次处罚。
审理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刘某主张某公司继续履行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举证证明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刘某作为客运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乘客安全是其基本义务,但其在驾车日前饮酒,在驾车日仍被检测出酒精,属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亦存在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某公司据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因此,刘某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现已生效。
以案释法
本案的裁判要旨深刻阐释了劳动关系中职业道德与规章制度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安全岗位的特殊要求。
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应得到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本案中,客运公司制定的酒精检测制度旨在保障行车安全,属于合法行使用工管理权的范畴。法院在判决中认可了该制度的合法性,维护了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秩序。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该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往往存在争议。本案中,法院从多个维度进行了综合判断:一是违规行为的性质,酒精检测超标直接关乎公共安全;二是违规次数,刘某存在多次违规记录;三是岗位特殊性,客运驾驶岗位具有高度公共属性;四是用人单位的管理措施,公司已进行多次警示和处罚。这种综合考量的方法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法官提示
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职业操守是履职之本,安全底线不可逾越。上岗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检测规定,杜绝饮酒等可能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制度培训和安全管理,对违规行为及时警示、依规处理。唯有双方共同守责,才能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构建规范、诚信、有序的劳动关系。
来源:平法e联
阅读本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皆为平台网友提供,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正能量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留言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只此唯一账号,其他平台任何同名或相似名称的账户,均与本平台无关,请用户注意之甄别。
按下图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欢迎投稿,曝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