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骑兵团长
▓ 张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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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城南那骆骑巷,连带巷口缺了只左耳的石狮子,早没影很多年了。老街坊们只要凑一块儿唠嗑,保不准会提及巷子里住过的那位骑兵团长。姓彭,叫彭凌,彼时五十出头,背不驼腰不塌,手上全是老茧,指关节比常人粗一圈。他过去在军队玩马刀,砍鬼子、劈土匪是个狠茬子,心里头却还掖着挥之不去的往事——老街坊们都传,早年那部《戈壁剿匪记》的主角,照着他模子刻的。
要扯这事儿的根儿,得倒回一九四九年九月。那年宁夏的马鸿宾、马惇靖父子,带着国民党八十一军在中卫缴了枪,这就是有名的“中卫起义”。这支队伍后来改编为西北军区独立第二军,那会儿彭凌还是骑兵营的营副,靠着剿匪挣来的功劳,最后成了骑兵团长。
大西北彻底消停后,彭凌娶了苏南籍护士沈玉秀。解放后没几年部队裁军,彭凌带着老婆转业到江南,在临江市老城南的骆骑巷安了家。院里打了口洋井,井水清冽甘甜,驱散了江南初夏的闷热,小日子过得也算有滋有味。可谁也没料到,安稳日子还没焐热乎,当年的老部下就找上门来,要跟他算一笔十年前的血账。
这年初夏的一个礼拜天,日头刚爬过巷口的老槐树,蝉鸣就聒噪起来,空气里浮着一层黏腻的热意,骆骑巷里晃悠进来一个乞丐。快四十的年纪,头发乱得跟毡片似的,沾着尘土和草屑,额头上沁着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在黝黑的皮肤上冲出两道白印。他手里攥着个豁了口的破碗讨饭吃,裤腿卷到膝盖,露出晒得黝黑的小腿,每走一步都显得有些拖沓,像是被这初夏的暑气熬得没了力气。可进了骆骑巷的他,一双眼睛却贼溜溜地直往彭凌家院子瞟,丝毫不受周遭燥热的影响。巷子里的老住户门儿清,彭家那洋井是整条巷子独一份,井台边爬着青苔,院墙根儿上还留着当年拴马的铁环扣,锈迹斑斑却依旧显眼,一眼就能认出来。
乞丐正琢磨着怎么往里蹭,半掩的院门“吱呀”一声全开了,沈玉秀端着泔水桶出来了。她穿一件浅蓝布衫,袖口挽到胳膊肘,脸上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她扫了这乞丐一眼,眉头都没皱一下,脆生生开了口:“小兄弟,院里井台上搁着两桶水,帮我挑屋里去,管你一顿饱饭,大麦粥就萝卜干,管够。”初夏的阳光斜斜照在她身上,布衫泛着柔和的光,语气里的清爽像井里的凉水,浇灭了几分午后的暑气。乞丐眼皮子一耷拉,低眉顺眼应了声“得嘞”。转身的功夫,把藏在裤腿里的螺丝刀别到后腰,那冰凉的金属触感让他打了个寒颤,暂时压下了心头的燥热。他趿拉着鞋挪到井台边,一股清凉的水汽扑面而来,混合着泥土和青苔的气息,让他不由得深吸了一口。一猫腰挑起水桶,桶沿晃荡出的水珠落在青石板上,瞬间被晒干,留下一小片深色的印记。他噔噔噔大步流星进了院子,脚步声在寂静的巷子里格外清晰,惊飞了院墙上栖息的几只麻雀。水桶刚撂地上,他还没来得及抬头打量院里的景致——墙角的月季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上沾着露珠,被初夏的阳光照得透亮,藤蔓顺着院墙往上爬,绿意盎然。一道黑影阵风似的就刮到跟前。他后腰一凉,那把螺丝刀就被人薅走了。再想挣扎,手腕子早被反剪到背后,疼得他龇牙咧嘴直抽冷气,额头上的汗珠瞬间涌得更凶,顺着下巴滴落在地上。
“彭团座,好身手!今儿栽您手里,算我武艺不精,要杀要剐,随您便!”乞丐梗着脖子吼,嗓子哑得跟砂纸磨过似的,带着几分被暑气灼烤后的干涩,“现在双手被绑,没法给您敬礼!您记好了,我叫王虎,当过您手底下骑兵连连长!”
彭凌松了松手上的劲道,指腹按在王虎手腕青筋上,没再往死里拧。他站得笔直,身上的灰色短褂被初夏的微风拂起一角,目光沉得压人,像积了雨的云层。王虎瞪着他那张刻满风霜的脸,眼珠子红得跟要滴血似的,胸腔里的怒火混合着燥热,烧得他浑身发烫:“十年前您逼死我拜把子兄弟,今儿我来替他报仇,既被逮住,废话没有,悉听尊便!”
其实彭凌压根不是碰巧撞上王虎的。头天晚上,夜色带着几分凉意吹散了白日的暑气。彭凌下班回家,在骆骑巷口就瞅见这个鬼鬼祟祟的乞丐。彼时巷子里的路灯刚亮,昏黄的光线下,那张脸就算蒙着尘土,烧成灰他也认得。当年在戈壁滩上,王虎跟他一个锅里舀饭吃,耍刀弄枪都是一把好手。王虎左眉角那道疤,是一九三九年绥西战役跟鬼子拼刺刀留下的,当时还是彭凌亲手给他包的扎,那狰狞的疤痕在路灯下若隐隐现。彭凌那会儿就琢磨透了,这小子憋着坏呢,准是想趁礼拜天他在家动手。连夜就跟老婆沈玉秀合计好了,沈玉秀当时正擦着桌子,桌上的蒲扇还在轻轻摇晃,驱散着夏日里的暑气,听完点点头,说:“知道了,明儿我来招呼,你盯着就行。”第二天就演了这么一出请君入瓮的戏码。
那王虎为啥非要置彭凌于死地?这话得往回倒至一九四五年。那年小日本宣布投降,山海关外的伪满部队全缴了械。王虎那会儿是骑兵连连长,手底下有个拜把子兄弟当排副,外号孙麻子。这孙麻子早年跟王虎一起在内蒙古西部五原当兵吃粮,一九四零年在四义堂阵地替王虎挡过子弹,后来鬼子侦察小队偷袭35师医院,他凭着一手好枪法,救下了被绑的医护人员,其中就有曾将他从死神那里救活过来的军医。打那以后,俩人磕了头拜了把子,是过命的交情。
队伍改编之后,孙麻子被潜伏在部队里的国民党特务盯上了,那特务代号“黄雀”。三番五次利诱下来,孙麻子脑子一热就动了心,私下答应独自去侦察藏在军火库里的军饷。孙麻子趁着天擦黑摸去踩点,戈壁滩的夜晚来得快,凉意迅速取代了白日的酷热,他裹紧了身上的军装,还没靠近军火库,就被巡逻兵逮了个正着。他当即被关了禁闭,等着第二天审判后军法处置。
当天夜里,黄雀撬开了禁闭室的门,戈壁滩的风卷着沙砾灌进来,带着刺骨的寒意。他拍着胸脯说要带孙麻子一起跑路,还说戈壁滩里有接应的据点,能一起投奔国民党残余势力。但他提了个条件,抢劫军火库里的军饷其实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用库里的炸药炸毁军火库,当投名状。孙麻子跟着特务走出没几步,瞅见营房里亮着的灯火,那温暖的光在漆黑的戈壁滩上格外醒目,想起自己扛过的枪、守过的阵地,突然就醒过闷儿来了。他心想,这一步要是迈出去,就彻头彻尾成了个叛徒。
孙麻子趁黄雀没防备,抬手朝天上放了一枪。枪声在寂静的戈壁夜空中格外响亮,营房里瞬间炸了锅,巡逻队呼啦啦就集结扑了过来。黄雀见势不妙,扔下孙麻子,骑上匹早备的战马一头扎进茫茫戈壁滩,马蹄扬起的沙砾在月光下划出一道弧线。孙麻子没跑,就杵在原地束手就擒。被重新关进禁闭室之后,他一遍遍跟看守求情,说要戴罪立功,骑马去追那特务黄雀。此时,王虎趴在彭凌跟前“扑通”一声跪下,哀求道:“营长,孙麻子已经回头了,是他鸣枪示警才救了军火库!让我带他飞马去追那特务,争取立功赎罪,就算死在戈壁滩上,也算个堂堂正正的军人啊……”
彭凌当时脸黑得跟锅底似的,热风从帐篷缝隙吹进来,掀动他的衣角,他撂下一句话:“军法如山,通敌叛国者不可再信任!”声音不高,却震得人耳朵发沉,像戈壁滩上沉闷的雷声。师首长命令彭凌亲自带王虎手下一个排的骑兵去追击,要逮住那个特务,端了他们的接应据点。戈壁滩上的日头毒得能把人烤成肉干,地表温度高得烫脚,马蹄踏在沙砾上都能扬起一阵热浪。彭凌他们追了三天三夜,水喝光了就嚼带刺的草根,嘴唇干裂出血,干粮没了就烤戈壁滩上的蜥蜴,半生不熟的肉带着腥味,却能勉强果腹。最后在一片胡杨林里不仅活捉了那个黄雀,还一窝端了敌人的接头据点,把负隅顽抗的几个武装特务全给崩了。
可等彭凌带着人回到部队,却传来个消息——孙麻子在禁闭室里用腰带上吊自杀了。戈壁滩的风穿过禁闭室的窗棂,像是在诉说着死者无尽的悔恨。
原来,彭凌压根没下令处决孙麻子,是他以自杀方式忏悔。王虎转业之后,心里的疙瘩就没解开过。他认定是彭凌铁石心肠,不肯给孙麻子戴罪立功的机会,才把自己的兄弟逼得上吊自尽。这些年,他一路从大西北追到江南临江市,一路打听,就凭着“骆骑巷有个带洋井的院子”这条线索,硬生生找了过来。初夏的江南,雨水多,空气潮湿,他扮装成乞丐沿街巷讨饭,身上的衣服总是湿哒哒的,黏在皮肤上难受得紧,可心里的恨意却丝毫未减,为的就是给孙麻子报仇。
彭凌盯着眼前的王虎,心里跟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这王虎,是从苦水里泡大的,当年跟小鬼子拼刺刀,敢光着膀子往上冲,汗水顺着脊梁骨往下淌也不喊累;起义后剿匪,他是第一个跳上马背追叛匪的,身上的伤疤一层摞一层,每一道都刻着当年的热血与勇猛。为了个拜把子兄弟,记恨了整整十年,从大西北追到江南水乡,好一股子江湖义气。
彭凌叹了口气,带着几分无奈,也带着几分释然,给王虎松了绑,拍了拍他的肩膀:“进屋说,别在院里让人看笑话。”院里的月季花香随着微风飘进来,混着井水的清凉,冲淡了些许尴尬。
俩人进了屋,屋里比外头凉快不少,沈玉秀已经端上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碗里卧着俩荷包蛋,还切了半块咸肉,香气扑鼻。她把筷子递到王虎手里,没多说话,转身去灶房收拾碗筷,灶房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像是初夏的溪流在流淌。王虎也不客气,呼噜呼噜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一干二净,额头上的汗珠再次涌了出来,这次却是因为食物的热气和心里的激荡。彭凌从床底下翻出一坛老酒,是当年转业时老战友送的,拍开泥封,一股醇厚的酒香弥漫开来,驱散了屋里的潮气。倒了两碗,琥珀色的酒液在碗里晃荡,映着桌上的油灯,光影摇曳。俩人你一碗我一碗地喝起来,酒过三巡,话匣子就彻底打开了。从当年在戈壁滩啃馕饼,渴得喝骆驼刺水,聊到跟土匪拼杀被困沙漠差点喂了狼,那会儿的风比现在的初夏热风还要烈;从打小鬼子九死一生,浑身是伤躺在战地医院,聊到转业后各自混的日子,江南的潮湿跟西北的干燥截然不同。沈玉秀就坐在一旁择菜,手里的青菜带着新鲜的水汽,偶尔抬头看一眼,一句话没说,眼神里却满是了然。
王虎喝得醉醺醺的,脸颊通红,像是被初夏的日头晒透了,他拍着桌子骂道:“老长官,您真不够意思!当年你要是网开一面,孙麻子他……他明明已经回头了啊!”酒精和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声音都带着哭腔。彭凌没吭声,起身走到柜子前,打开最底下的抽屉,翻出一个蓝布包,布包上还带着淡淡的樟脑味,像是封存了多年的记忆。他轻轻扔到王虎跟前,动作里带着几分郑重。布包打开,里面是一封信,信封上还沾着几点戈壁滩的沙土,那是岁月留下的印记,历经十年依旧清晰。初夏的灯光昏黄柔和,照在信纸上,泛着陈旧的黄色。王虎拿起信,借着昏黄的灯光细看,手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指腹拂过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像是能触摸到当年的温度。
信是孙麻子临死前写的绝命书,字迹歪歪扭扭,还有几滴晕开的血迹,暗红的颜色在黄纸上格外刺眼。信上写着:“虎子哥,我被特务忽悠走错了路,怨不得别人,只有一死谢罪。我走了,我真没脸见大哥,没脸见营里的弟兄们。”
王虎整个人都僵住了,手里的信纸“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他慌忙捡起来,反反复复看了三遍,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砸在桌子上,溅起细碎的水花,混着桌上的酒渍,晕开一片。初夏的夜风从窗外吹进来,带着些许凉意,却吹不散他心头的悔恨与愧疚。
彭凌闷声开口:“孙麻子被抓回来的那天晚上,就写了这封信。我怕你意气用事,就没告诉你,更是怕你接着犯浑——军法面前,没人能搞特殊。我带人去追特务,既是完成上级的命令,也是替孙麻子了却一桩心事。那封血写的绝命书,我替他收了整整十年。”他说着,指节轻轻敲了敲桌子,目光落在窗外,窗外的月光皎洁,洒在骆骑巷的青石板上,像是铺了一层霜。
王虎呆呆地盯着手里的信,突然站起身,“扑通”一声跪在彭凌面前,连着磕了三个响头,额头撞得桌子腿咚咚响,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团长,我错怪您了!我就是个蠢货,我瞎了眼啊!”彭凌赶紧把他扶起来,手指按在他胳膊上,力道沉稳,带着军人特有的坚定:“过去的事儿,就让它烂在戈壁滩里。往后你要是不嫌弃,就在临江住下。不过得跟我去公安局说明情况,你好歹是起义部队的有功之臣,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的。等事儿了结,我托人在城南木器厂给你谋个差事,咱兄弟俩还跟当年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王虎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哽咽着说:“团长,您去哪,我就去哪!”窗外的月亮,悄悄爬上了骆骑巷的墙头,清辉洒在青石板路上,映出两道并肩而立的影子。这个夏天的夜晚,两个曾经的骑兵,在一盏油灯下,解开了十年的心结。江南的初夏,既有闷热的烦躁,也有晚风的清凉,藏着说不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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