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当冰冷的金融债权遭遇企业经营困境,当诉讼的利剑即将刺破本已脆弱的复苏希望,一场关乎多方命运的纠纷该如何解决?看似毫无破局之法的案件,却在山东省东营市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的努力下获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完美结局。
今年,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上市公司预重整、关联纠纷交织的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不仅化解了迫在眉睫的"双输"风险,更铺设了从"债务对抗"迈向"潜在合作"的桥梁,展现了商事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独特价值。
僵局--
多重困境下的"一触即发"
时间回溯至2020年,A公司向B银行借款,由母公司上市公司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A公司自身也提供了资产抵押。然而,市场风云变幻,A公司陷入现金流困境,债务出现逾期。2025年1月,B银行将债权转让给D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D公司于同年5月将A、C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随后,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派至调解
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中心初接案件,便感受到了重重压力。"首先,债务人A公司偿债能力薄弱,保证人C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已进入敏感的'预重整'阶段,自身偿债能力与担保意愿充满变数。同时,双方此前就另一笔1500万元纠纷已对簿公堂,沟通屡次破裂,信任降至冰点。D公司对A、C公司的偿债诚意和能力深表怀疑。"调解中心负责人介绍,债权人D公司自身资金压力大,迫切希望尽快获得生效法律文书以推进执行,担忧C公司一旦正式重整将导致债权清偿遥遥无期。
调解团队清醒认识到,这不是一场简单的欠债还钱之争,而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棋局。核心不是认定违约,而是如何找到活水,盘活资产,恢复经营,真正保障债权实现。
破局——
专业调解下的“价值共创”
面对僵局,调解中心迅速组建精通金融、法律与企业重整的专业团队,开启了艰难的破冰之旅。“作为山东省首家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化商会商事调解组织,该调解中心自2020年成立以来,便肩负着探索市场化调解新路径的使命。在当地缺乏成熟经验可循的情况下,突破传统人民调解模式,大胆创新运行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为核心,构建起一套符合现代商事纠纷特点的调解体系。”东营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调解中心已然成为当地法院在商事纠纷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
在接到本案后,调解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环环相扣、富有成效的工作。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策略,分别向各方透彻分析利弊。对D公司,引导其将目标从“打赢官司”转向“实现债权”,详细说明强硬诉讼可能面临的执行难题,以及通过和解参与C公司预重整可能带来的更高清偿前景。对A公司和C公司,则阐明诉讼对其经营维系、预重整顺利推进及企业声誉的潜在负面影响,促使他们认识到和解是维持运营价值、吸引投资的关键。同时,启动“法官释法+商会说理”联动机制,在法院指导下厘清债权转让等法律事实,夯实调解基础。
同时,调解团队没有拘泥于还款数额和期限的拉锯,而是将目光投向企业的未来,扮演好“资源链接者”和“信心重建者”的角色。“我们密切关注C公司预重整进展,并深入调研A公司运营状况。”调解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一个积极信号被发现:随着行业回暖,A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已能基本覆盖D公司因高负债而产生的利息支出。A企业正逐步恢复“自我造血”功能。这为和解提供了现实可能。
如何稳定A公司经营、保障现金流?如何设计还款方案既能缓解D公司压力,又不拖垮A公司?面对上述问题,调解团队创新出“一揽子”化解纠纷方案。团队积极引导双方跳出“责任追究”的对抗思维,共同转向“价值创造”的合作探索。经过多轮艰苦磋商,一个分期偿还的方案逐渐成形。更重要的是,调解团队成功说服双方将另一桩正在诉讼中的1500万元关联纠纷一并纳入本次调解,真正实现了“一揽子”化解,彻底免除了后续讼累。
“在整个过程中,法官并非直接参与谈判,而是作为法律权威的支撑、程序规范的保障和关键障碍的清除者,在幕后为调解工作‘保驾护航’。”调解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法律事实与权利的权威界定、调解方案合法性与可执行性的“把关”与“背书”、对调解进程与方向的策略性指导等方面,法官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当原债权人B银行对债权转让细节不配合时,单纯依靠商会调解员的调查可能面临权威性不足、对方拒不配合的困境。调解中心将这一情况反馈给联动法官。在法官的权威介入下,B银行的态度迅速转变,从而快速、准确地核实了债权金额、转让效力、担保随同转移等关键法律事实,扫清了调解的基础障碍。”调解中心负责人介绍道。
新局——
面向未来的“合作共赢”
调解的成功,不止于案结事了,更是“商会+法院联动”机制成功实践的生动范例。
“我们引导双方‘从责任追究转向价值创造’,其核心是跳出‘就债论债、催讨欠款’的线性思维,将解决当下债务危机与恢复企业造血功能、提升未来偿债能力相结合。”调解中心负责人总结道,对A公司而言,避免了因诉讼执行而可能导致的破产命运,赢得了喘息和发展的时间。对C公司而言,为至关重要的预重整程序扫除了一大不稳定因素,有利于吸引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重生。对D公司而言,债权的实现获得了更切实的保障和更清晰的预期,清偿可能性大幅提升,甚至打开了潜在的投资窗口。对社会而言,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降低了各方当事人的解纷成本,有效维护了当地经济生态的稳定与和谐。
毋庸置疑,“商会+法院联动”机制实现了“1+1>2”的效果,商会调解员发挥了商业洞察、关系调和、方案创新的柔性优势;而联动法官则提供了法律权威、程序规范、风险预判的刚性支撑。两者协同,共同攻克了事实核实、法律风险、当事人心理顾虑等多重难关,为最终达成一个合法、可行、共赢的调解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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