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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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波报道 近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天津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条例》共9章82条,其核心亮点为强化要素供给保障、健全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安心参与重大项目投资。《条例》明确公平竞争无差别待遇,要求金融机构提高民企不良贷款容忍度,保障民企平等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强化公共数据与算力支持,并设定法律责任确保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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